近日,记者从中国证监会网站获悉,北京、江苏、安徽、山东、深圳、宁波等多地证监局集中公示了一批私募基金监管处罚决定书,多家私募机构及相关负责人被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本批处罚覆盖创投私募、股权私募、证券私募等各类主体,暴露了私募行业普遍存在的合规短板,释放出私募基金常态化、穿透式从严监管的明确信号。
通过梳理7份私募基金监管措施决定书可以发现,查处的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六类高频问题上。
第一类是登记备案信息管理混乱。这是本次处罚最常见的违规点。有五家私募机构均存在未及时更新管理人、高管、从业人员信息的问题。部分私募机构实际控制人、法人履历、办公地址与中基协登记信息不符,股权变更后未履行信息报送义务,基础信息管理流于形式。
第二类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落实不到位。多家私募机构未完整留存投资者风险测评、资产证明、合格投资者承诺函等资料,未定期开展投资者风险重测,未对存续基金做产品风险评级。安徽金通智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的严重违规行为,直接触碰业务红线。

第三类是内控治理失效,机构独立性缺失。南京天奇海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账户收付基金财产,违背基金财产独立原则。两家私募机构存在与其他机构人员、办公场地混同,风险隔离机制形同虚设。南京清大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投资管理职能对外让渡,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第四类是信息披露不合规。三家私募机构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重大经营、产品运作等信息,侵害投资者知情权。
第五类是基金备案与投资运作违规。南京清大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按规定办理产品备案。安徽金通智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违规出资设立未备案合伙企业并对外投资,变相开展私募业务。
第六类是高管履职不到位。山东赛伯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深圳市华商鼎盛财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因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出具警示函,体现监管“追责到人”的执法思路。
从监管动向来看,当前私募行业已进入全周期严监管新阶段。2026年《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落地,《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62号)等配套执法细则出台,监管框架持续完善。各地证监局常态化开展现场检查,对中小私募机构合规瑕疵零容忍。
从近期的处罚措施可以看出,一方面,监管执法在处罚覆盖面上有所扩大,不再只查处重大违法,基础信息报送、适当性留痕等细微合规漏洞也全部纳入监管;另一方面,惩戒力度升级,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均记入诚信档案,屡查屡犯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置。
监管层持续加码执法的核心目的,是引导行业回归资管本源。截至2026年4月末,国内私募基金管理规模突破23万亿元,但大量中小机构合规体系薄弱、内控松散,粗放经营遗留的风险持续显现。本批处罚以案例警示全行业,能有效推动机构从“形式合规”转向“实质合规”。
对私募机构来说,当下应当结合被开出的罚单,抓紧开展自查整改,完善中基协登记信息的动态更新机制,严格落实合格投资者管理全流程留痕要求,搭建独立风控体系,实现人员、场地、资金三隔离,按照合同要求开展常态化信息披露,压实高管合规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
业内人士认为,常态化、穿透式监管将持续推进行业优胜劣汰。从近年来中基协注销管理人数据来看,合规缺失、内控松散的中小型私募机构持续退出市场,风控、投研体系完善的头部机构市场份额有望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