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22 23:25:10 股吧网页版
王石称因规模化网络诽谤遭金融机构授信暂缓、商业合作被迫终止 王石方律师:已收集实质经营损失证据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K图 000002_0


K图 02202_0

  6月22日,“王石遭受规模化网络诽谤案”代理律师、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发布了一则《关于王石遭受规模化网络诽谤恳请依托“清朗”专项行动整治侵权信息的情况反映函》(以下简称《反映函》)。

  据悉,该《反映函》由王石本人在6月8日签署并向相关主管部门递交。

  王石在《反映函》中称,近期,数百个账号有组织、有节奏地编造虚假信息,在全网各平台集中发布针对其本人的恶意抹黑、造谣诽谤内容。“该恶意舆情已经造成重大实际损害:多家合作金融机构暂缓对本人及关联企业的授信审批;企业多名核心骨干纷纷离职;长期深度合作的商业伙伴也紧急终止商务磋商;企业的正常经营已经遭到严重冲击;甚至部分虚假信息被境内外媒体援引转载,致使本人商业信誉、社会评价遭受严重贬损,相关负面影响仍在持续蔓延,经济损失不断扩大。”

图片来源: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发布

  6月22日,周兆成律师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通过律师团队固定证据,涉案不实信息主要集中为三类。一是捏造“王石被抓、涉刑失联”等虚假人身强制措施谣言,直接贬损人格与社会评价;二是强行绑定企业经营状况,编造“因万科经营亏损被追责”等不实言论,误导公众认知;三是无中生有杜撰王石个人私生活、健康状况等虚假内容,刻意制造负面话题。

  《反映函》显示,王石已在深圳市公安机关报案、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名誉权民事诉讼及诽谤罪刑事自诉,相关案件均已正式立案。

  周兆成律师告诉记者,目前已经固定多维度可量化的损失证据,第一是侵权影响范围证据,已完成全网传播数据公证,明确不实信息的浏览、转发量级,证明侵权覆盖广度与社会影响程度;第二是实质经营损失证据,收集了金融机构暂缓授信的正式沟通文件、已签约商业合作终止的相关凭证、核心岗位人员因舆情离职的佐证材料。

  4月12日起,网络流传的“王石被抓”等传言,连带衍生出“因万科经营亏损被追责”“失联涉刑”等不实信息。4月14日,周兆成律师就王石遭受“网络造谣”发布律师声明,辟谣称王石不存在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因万科经营问题被司法机关追责等情形,王石2017年6月已卸任万科董事会主席,不再参与企业日常经营与管理决策。

  周兆成律师补充道,关于赔偿主张,民事案件中其将提出三项核心诉求:一是判令侵权方立即停止侵害、删除全部侵权内容、公开赔礼道歉、在同等传播范围内消除影响;二是赔偿因侵权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全部维权合理开支;三是主张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