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正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深刻转型。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成为关系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要课题。“十五五”规划纲要对“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作出部署,提出“强化源头技术供给,加快构建应用场景和生态体系,培育更多支柱性先导性产业,构筑产业发展新优势”。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系统擘画了以场景驱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路线图。场景作为连接技术与市场、研发与应用的桥梁,正从经济实践的“局部变量”上升为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全局参数”。必须深刻认识场景创新的内在规律,构建从需求发现到生态构建再到规模推广的系统路径,将我国超大规模市场和丰富应用场景的优势转化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强劲动能。
坚持需求导向、问题驱动,构建“场景—技术”精准适配机制。场景创新的生命力源于解决真实世界中的紧迫问题。必须扭转“拿着技术找场景”的惯性,牢固树立“围绕场景配技术”的新思维。应强化场景需求挖掘,由政府牵头,联合行业协会、链主企业,系统梳理产业发展瓶颈、社会治理短板和民生服务痛点,形成分领域、分层级的场景机会清单与关键技术需求图谱。如,在制造业领域聚焦中小型离散制造企业的柔性生产调度,在智慧城市领域聚焦老旧小区消防通道智能监测预警,将宏观战略转化为微观层面的具体场景。同时,大力培育既精通行业知识又掌握数字技术的复合型“场景架构师”,将业务目标转化为系统性的技术要求和集成方案。建立用户深度参与的共同创造模式,将用户反馈融入场景设计、开发、测试全过程,确保解决方案真正创造价值。
坚持循序渐进、梯次发展,形成“试点—标杆—推广”的进阶路径。场景从概念验证到规模扩散有完整的生命周期,需尊重创新规律,分阶段推进。其一,强化概念验证与中试熟化,支持建设场景创新实验室和区域性中试熟化基地,允许技术团队在低成本、低风险环境中快速试错、迭代优化。这一阶段应建立灵活高效的退出机制,对验证失败的项目及时止损、释放资源。其二,强化标杆示范与模式提炼,在基础条件好的区域集中资源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标杆场景,深入总结实践经验,拆解成熟运行模式,形成标准化、可复制的解决方案“工具箱”。其三,推动规模扩散与生态繁荣,建立开放统一的技术标准与数据接口,通过平台赋能、生态伙伴计划等方式吸引多元主体参与,培育专业化运营服务商,形成可持续的商业闭环,实现从“盆景”到“风景”的跨越。
坚持融合共生、开放协同,营造多元主体共创共享的创新生态。重大创新往往发生在不同知识领域和产业板块的交叉地带,封闭发展没有未来。应主动打破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生物技术等各类技术体系之间的壁垒,在重大场景设计中前瞻性布局跨领域技术集成路径,支持建立跨学科研发平台和创新联合体。优化政策供给,积极引导产业跨界融合,破除制约要素自由流动的壁垒,探索适应融合业态的市场准入与监管方式。明确各类主体的职能定位,政府发挥战略引领与市场培育作用,通过首购首用为创新产品提供早期市场;国有企业开放场景资源,领军企业构建生态平台,有序开放应用程序编程接口和数据接口;中小企业聚焦垂直创新,力争成为细分场景的“隐形冠军”;高校院所强化源头技术供给;金融机构提供从天使投资到上市的全生命周期资本支持。各方形成能力互补、风险共担、价值共享的协同共生关系。
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探索风险可控的治理模式。在释放创新活力的同时,必须守牢安全底线,有效管控伴生的安全风险。应深化敏捷治理应用,在自动驾驶、生成式人工智能、智慧医疗等前沿领域划定安全空间,允许企业在真实环境中测试,监管部门同步动态优化规则,使监管跟上创新步伐。实施“沙盒监管”制度,用于仿真环境测试、有限区域真实路测,并建立实时监控与“熔断”机制。构建标准先行、动态优化的规范体系,鼓励产业联盟和领军企业制定团体标准并快速迭代,兼顾前瞻性和包容性。实施全生命周期、多方共治的风险管理,将技术伦理、数据安全评估内嵌于场景设计、运营各环节,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和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多元参与的风险治理格局。同时,加快推动重点领域立法修法,明确数据权属、算法治理等关键法律问题,为场景创新提供清晰稳定的制度保障,让创新主体敢于投入、愿意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