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数据局印发《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作为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基础性制度,《指南》基于统筹衔接、稳妥有序、科学合理等基本原则,对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的认定方式和核算方法做出了具体规定。
碳排放双控制度是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培育绿色低碳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制度支撑。《指南》出台,将更好推动碳排放双控制度落地实施,对于保障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张益国介绍,碳排放双控制度的高效实施,离不开全面准确的碳排放核算体系作为基础支撑。我国电力行业碳排放占全国总量的40%以上,这一规模决定了电力消费间接排放核算是碳排放核算工作的重要环节,其数据精准度直接影响碳核算结果的科学性与公信力。
截至2025年底,我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总装机容量的比重超过61%。随着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的规模化发展,其在电力间接排放核算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但是,我国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工作面临核算规则不统一、核算对象覆盖面不足、不同政策机制相互衔接有待加强等问题。
“碳排放统计核算是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的重要基础工作,目前化石能源活动及生产过程产生的直接二氧化碳排放核算规则已较为明确,但电力消费蕴含的间接碳排放核算方法仍有待健全。”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院长单葆国表示。
《指南》明确了3种认定方式:一是物理认定,包括非化石能源电力自发自用电量、绿电直连等新业态新模式的自用电量、非化石能源发电项目生产耗用电量等方式;二是交易认定,包括非化石能源电力参与电能量交易、绿证交易等方式;三是分摊认定,主要针对未参与物理认定和交易认定的非化石能源电量,为确保核算的完整性,纳入省间分摊和省内分摊。
同时,《指南》明确了省级、地市和电力用户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的具体核算方法,既考虑了不同层面数据口径的衔接统一,又避免重复核算。在同一层面核算中,每千瓦时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只采用一种认定方式、只认定给了一个主体,确保核算方法的科学性。
张益国表示,《指南》的出台,从制度逻辑上构建了“双控制度落地—电力间接排放核算—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的闭环体系,《指南》统筹考虑物理连接、电能量交易、绿证绿电交易、能源统计、碳排放核算等多重因素,明确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认定标准,规范省级、地市级、用户级三级核算办法,有效避免非化石能源电力重复计算,为电力消费间接碳排放核算提供精细化支撑,同时促进电能量交易、绿证交易、碳排放核算等相关政策机制的有效衔接。
单葆国认为,《指南》将电能量交易、绿证绿电交易等统筹纳入省、地市、用户等各层级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核算,有序推动核算规则由以电能量交易为基础向电能量交易与绿证交易并行转变。这既充分发挥了电力市场在促进节能降碳方面的重要作用,又充分考虑我国绿证制度的优势,将绿证绿电交易作为用户侧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手段,将有力推动电能量交易、绿证绿电交易与碳排放核算有效衔接,为“双碳”目标落地提供坚实的市场化支撑。
对于下一步推动核算应用,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重点用于支撑省级行政区域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统计核算、评价考核和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有关指标核算。同时,做好与可再生能源消纳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权重政策、碳排放双控制度、碳排放统计核算、产品碳足迹、绿证自愿消费的有序衔接,持续扩大应用范围,发挥政策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