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批药品集采有了最新进展。
6月23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1号),明确了此次集采的品种范围及申报相关要求,要求企业于2026年6月23日9:00至2026年6月26日16:00进行药品信息填报以及集采投标报名。
根据采购品种范围来看,此次有65个药品品种被纳入集采范围,包括巴瑞替尼、达格列净二甲双胍缓释控释剂型、维生素B6注射剂等临床常用品种。按照要求,在2026年6月23日(含)前获得国内有效注册批件的批文可以参与此次集采。

第12批集采的65个品种名单
药品信息填报是医疗机构报量的前置环节,完成药品信息填报并审核通过的药品,将作为后续医疗机构按厂牌填报需求量的选择范围;集采投标报名是企业在完成药品信息填报的基础上,确认是否参与本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环节。其中,药品信息预填报已审核通过的企业,可直接进入报名环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并审核通过的药品,方可参与本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投标,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投标。
2025年的第11批集采首次允许医疗机构按照厂牌报量,即医疗机构既可像以前那样按通用名报量,也可按具体品牌报量,这一规则也在第12批集采被沿用。联采办提醒,未纳入医疗机构填报需求量的药品厂牌,若满足申报资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集采投标报名并审核通过,仍可参与本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投标。
今年5月,联采办为了方便企业提前做好规划,曾启动相关药品信息预填报工作,当时药品范围涉及233个品规。从最新的公告可以看到,有12个品种参与了前期预填报,但未被纳入集采范围。

未被纳入的原因各有不同,比如利丙双卡因软膏剂由于“未开放过评通道、尚不具备公平竞争条件”不被纳入,加尼瑞克注射剂是由于“辅助生殖领域的关键用药,采纳部门和专家论证意见”不被纳入,硝酸甘油注射剂是由于“国家短缺药品和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采纳部门意见”不被纳入。
在65个品种中,有8个品种被标注了黑色五角星。根据公告,这类品种属于被主张存在专利争议的品种,企业需要自行对产品的知识产权状态负责,在申报截止前不能提交知识产权承诺书、不能作出“无侵权承诺”的(含已挂网但放弃申报的企业),相关产品在各省平台挂网将受到限制。
在上述未被纳入集采的12个品种,伊布替尼口服常释剂型和克立硼罗软膏剂均是由于“被主张存在专利争议,承诺无侵权的企业数未达到竞争格局条件”而未被纳入。
自2025年的第11批集采开始,集采还提出了“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反内卷”的原则,这四大原则在第12批集采的填报要求中也可以进一步看出来,比如企业需要上传的资料包括外包装图片、MP符合性检查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产能声明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