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实施问答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6月23日,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实施问答,旨在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食品委托生产监管工作,便于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更好地执行《办法》相关规定。
《办法》实施问答针对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在宣贯实施《办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操作问题,对《办法》具体规定进行解答,提供委托生产报告文书参考样式,规范报告要素,供各食品生产经营者参照使用。
《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要认真学习、准确理解《办法》条款,结合企业实际,梳理食品委托生产的行为,合理排产,提前筹备相关生产资料、变更产品标签,严格落实《办法》各项规定,落实委托双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假借订立商标许可合同、特许经营合同等方式,减轻或者免除自身依法应当承担的食品安全责任。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