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23 21:42:11 股吧网页版
阳光股份:关于上海新业中心签署租赁合同的公告
来源:证券日报

K图 000608_0

  证券日报网讯 6月23日,阳光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锦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锦赟”)于近日与上海乐合嘉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乐合嘉盛”)、上海阁乐汇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阁乐汇”)签署《租赁合同》,约定上海锦赟将其位于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888号1幢1-33层、活动室的房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乐合嘉盛、阁乐汇,租赁期限自2026年6月22日起至2045年8月8日止,共19年零47天,租金总额人民币663,659,389.01元(含税,大写:陆亿陆仟叁佰陆拾伍万玖仟叁佰捌拾玖元零壹分)。同时公司合营企业上海银河宾馆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0%,简称“上海银河”)与阁乐汇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上海银河将其位于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888号2幢1层局部(1,420平方米)、地下二层局部(616平方米)房屋出租给阁乐汇,租赁期限自2026年6月22日起至2045年8月8日止,共19年零47天,租金总额人民币24,884,494.86元(含税,大写:贰仟肆佰捌拾捌万肆仟肆佰玖拾肆元捌角陆分)。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