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内锂云母的核心产区,江西宜春的锂矿专项合规整治备受业内关注。近日宁德时代(300750.SZ/03750.HK)枧下窝矿项目重获用地意见书,这一项目落地的法定前置文件即引发了“小作文”纷飞,掀起锂市波澜。
在前景不确定之际,另有两家上市公司决定“合伙”整合旗下资源。天华新能(300390.SZ)、永兴材料(002756.SZ)在6月22日晚间同步公告披露,前者控股子公司宜春盛源锂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盛源锂业”)与后者控股子公司宜丰县花桥永拓矿业有限公司(下称“花桥永拓”)及其全资子公司宜丰县花桥矿业有限公司(下称“花桥矿业”)签署《增资暨合作协议》,盛源锂业将以其持有的江西省奉新县金子峰-宜丰县左家里矿区陶瓷土(含锂)矿(下称“金子峰矿”)对花桥矿业进行增资。
根据公告,盛源锂业将以其持有的金子峰矿按26.92亿元作价出资至花桥矿业,认购花桥矿业新增注册资本2亿元,取得增资完成后花桥矿业50%的股权。2亿元计入花桥矿业注册资本,剩余24.92亿元计入花桥矿业资本公积,其中盛源锂业投入的注册资本金及资本公积由盛源锂业独享、花桥矿业在盛源锂业完成出资义务之日前的全部股东权益由花桥永拓独享。
增资完成后,花桥矿业注册资本将由2亿元增至4亿元,花桥永拓和盛源锂业各持股50%,花桥矿业将同时持有化山矿和金子峰矿两个采矿许可证。
花桥矿业将就金子峰矿、化山矿向主管部门申请矿业权合并,将前述两个矿业权合并成新矿权,并以新矿权为载体,申请办理1800万吨/年开采规模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其他生产、建设所需手续,后续由花桥矿业统一组织矿石开采。
对于矿石的开采,公告中明确,将由花桥矿业统一组织,采出矿石原则上属于原金子峰矿界限范围内的矿石销售给盛源锂业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属于原化山矿界限范围内的矿石销售给花桥永拓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对于未来合并矿山的管理,公告中提到,花桥矿业将按照化山矿和金子峰矿分事业部进行管理和运营。股东、董事会及管理层需尊重历史,采用合法合规的管理模式、分红模式、销售模式,减少金子峰矿、化山矿矿石资源禀赋不同而对股东双方投资收益、后续选矿收益造成的影响。
财务数据显示,花桥矿业2025年营业收入为1.73亿元,净利润为-6683.56万元;今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2.79亿元,净利润扭亏为盈至1.52亿元。金子峰矿则由盛源锂业于2024年11月以逾25.10亿元拍卖竞得采矿权,2025年3月7日正式取得采矿许可证,目前尚未进行开采设计。
就双方此次的矿业权合并,两家上市公司均提及一点,化山矿和金子峰矿毗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邻矿山开采过程中,需设置安全生产避让距离。
双方认为,合并符合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集约化开发政策导向:一方面,通过整合金子峰矿和化山矿两处相邻矿区,能够统筹开发建设规划与安全生产管控,优化整体采掘布局,筑牢矿山安全管理体系,保障矿山长期合规、稳定运营;另一方面,矿山合并后可充分释放矿区内矿产资源潜力,提升矿区可采资源总量与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实现资源开发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永兴材料和天华新能此次协议的生效还需满足两点,一是本次交易已经交易各方的有权机构审议通过;二是金子峰矿、化山矿主矿种均变更为“锂矿”。
作为“亚洲锂都”,宜春早年大量矿山以陶瓷土采矿证开采锂云母,长期存在证矿不符、粗放开采、生态污染、税费缴纳偏低、审批层级不合规等历史遗留问题,2025年7月新版《矿产资源法》将锂划定为国家级独立战略矿产,设定氧化锂0.4%锂矿认定门槛、锂矿审批权限上收、大幅提高资源税。
2025年7月,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发布通知,明确枧下窝等8宗涉锂资源矿权存在规避上级审批权限、越权办理手续等问题,要求在当年9月底前完成矿种变更储量核实报告的编制工作。
天华新能和永兴材料此次新披露的采矿权评估报告显示,金子峰矿、化山矿的有关储量核实及开发利用方案编制等工作已经完成,变更主矿种的申请已经提交,自然资源部2026年3月12日已经受理,预计主矿种将变更为锂矿。
永兴材料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还提到,花桥矿业需变更采矿许可证的开采矿种,因此需对化山矿历史上已动用但未有偿处置锂矿资源储量计缴矿业权出让收益金。截至2025年末,花桥矿业已计提了矿业权应计缴出让收益金1.44亿元。
不过,两份评估报告中均强调,“本次评估基于主矿种拟变更为锂矿进行评估,最终以自然资源部批准及新采矿证为准”。报告同时提醒,“若变更未获批,评估结果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