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不是“做给别人看”的,而是需要人人负责,从“要我安全”转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
带孩子在河边散步,远远看见一中年男子带着一条狼狗走过来。狼狗个头很大,而且没有拴牵引绳。询问为何不拴绳,男子说:“狗很听话,不用拴绳。”
如此回答,显然没有把潜在隐患当回事,仅凭主观判断就认为风险可控。这样的“迷之自信”,大抵就是许多安全事故发生的诱因。
现实中,任何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疏忽,都可能成为事故的导火索。比如,施工人员不按规范佩戴安全帽、系安全绳,认为“就爬几米高,不会出事”;企业管理者明知设备已经超期服役,却抱着“再撑一阵子没问题”的侥幸,不愿花钱检修;驾驶员觉得道路情况滚瓜烂熟,认为“超速一点、闯个黄灯不会出问题”。安全生产关乎生命财产安危,不能想当然,更不能因“经验”无视“规矩”。
“以前没出事”不等同于“以后不出事”,漠视事故发生的不确定性,就低估了意外风险的杀伤力。很多时候,安全堤坝裂开口子,就是从这种“迷之自信”开始的。前不久公布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领域部分弄虚作假典型案例的通报》,就有类似情况。2025年11月11日,四川阿坝马尔康市红旗大桥发生垮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772.48万元。调查发现,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地质勘察钻孔应不少于22个,但实际钻孔仅2个,相关单位伪造未钻孔的岩芯相关数据,导致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失实。
没有安全防线,就没有发展底气。对于家庭而言,安全意味着团圆和温馨;对于企业来说,安全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基业长青的护城河。安全没有重来的机会,决不能赌运气、凭感觉。敬畏生命、敬畏制度,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必然要求。从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规范到人员密集场所逃生通道新规,再到危化品数据异地备份制度,安全规定都不是凭空制定的,许多流程规章和操作规范都源自事故教训,都是对风险规律的深刻总结。把敬畏之心转化为履职尽责的行为自觉,让按规操作成为不用提醒的习惯,才能把安全主动权牢牢握在自己手中。
对于安全的自信,靠的不是“没出过事”的盲目乐观,而是防患未然的高度谨慎。本该开展的培训没有开展,本该叫停的违规作业没有叫停,本该整改的风险隐患没有整改,小漏洞就很可能酿成大灾祸。谨慎并不虚无缥缈,而需要落实在每一处隐患排查、每一次防微杜渐的具体行动中。无论经验再怎么丰富、工作再怎么熟练,都要保持“锱铢必较”的劲头、明察秋毫的细心,不越雷池一步、不踩安全红线。
安全生产不是“做给别人看”的,而是需要人人负责,从“要我安全”转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特别是管理者和监督者,理应把自己摆进去,用好明查暗访和“四不两直“,深入生产经营第一线摸排线索,实地查看设备运行状况,亲身参与操作流程,及时发现那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被掩盖的风险。
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时时放心不下”,六个字重若千钧,既有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深刻认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负责,也体现出对安全责任落实的洞察警醒。把“安全第一”刻进骨子里、落到细节里,平安才会长伴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