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24 14:38:51 股吧网页版
26批次化妆品未准入境,香奈儿、娇兰粉底液“栽”在包装上
来源:新京报

  随着进口化妆品受到消费者热捧,其质量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据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近日发布的“2026年5月全国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信息”,今年5月,全国海关在口岸监管环节检出安全卫生等项目不合格并未准入境的食品706批次、化妆品26批次,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均已依法做退货或销毁处理。

  未准入境的化妆品中,既有“砷检验值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瑷瓦逊胶原系列-丝滑焕颜面膜,也有被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GIK高岭土涂抹式面膜,还有消费者耳熟能详的香奈儿米色时尚水精华粉底液、娇兰金钻修颜粉底液——两者未准入境的原因均为“包装不合格”。

  香奈儿、娇兰粉底液被检出“包装不合格”

  从未准入境的事实来看,在26批次未准入境的化妆品中,有21批次被检出“标签不合格”的问题,占比超过八成,包括1批次闻优优清馨焕芳洗发水、1批次BeauEver奢宠焕活精华套装等。

  公开资料显示,标签不合格是化妆品未准入境的主要原因之一,导致标签不合格的因素主要包括核心信息缺失或模糊、成分表标注不规范等。

  今年5月,“北京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发文科普,消费者选购进口化妆品时,要注意查看包装上的标签。中文标签应符合《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标准的规定。化妆品中文标签应涵盖化妆品名称、成分表、净含量、日期标识、批准文号、原产国(地区)、代理商或经销商信息等基本信息。

  除了标签不合格,知名品牌香奈儿、娇兰的粉底液包装问题也引发关注。

  图/2026年5月未准入境的化妆品信息截图

  信息显示,1批次产地为法国、生产企业为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重量为0.02千克的香奈儿米色时尚水精华粉底液(10),1批次产地为法国、生产企业为娇兰(法国)总公司、重量为0.02千克的娇兰金钻修颜粉底液(柔雾哑光)00C,均被检出“包装不合格”。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查阅资料了解到,导致包装不合格的原因多种多样,例如,进口化妆品在运输和存储的过程中,可能因为管理不善而出现包装破损、污秽等情况,影响消费者的正常使用。

  值得关注的是,这并非娇兰首次登上未准入境名单。2024年3月,1批次生产企业为娇兰(法国)总公司、重量为0.15千克的娇兰帝皇蜂姿眼霜,因“未按要求提供证书或合格证明材料”未准入境。

  砷检验值、菌落总数不符合规定,触及安全“红线”

  如果说标签和包装不合格是“外部瑕疵”,化妆品中的有害物质、菌落总数不符合规定,则触及质量安全“红线”。

  2026年5月未准入境的化妆品信息显示,1批次由瑷尔曼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重量为1.2千克的瑷瓦逊胶原系列-丝滑焕颜面膜、1批次由瑷尔曼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重量为1.2千克的瑷瓦逊臻颜系列-修护亮肤面膜,均出现了“砷检验值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问题。

  图/《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截图

  在化妆品安全领域,产品中可能含有的汞、铅、砷、镉等有害物质受到重点关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明确规定了化妆品中有害物质的限值:汞≤1mg/kg(含有机汞防腐剂的眼部化妆品除外)、铅≤10mg/kg,砷≤2mg/kg,镉≤5mg/kg。

  据“河南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化妆品中的砷可能由原料污染或生产过程带入,常见于彩妆、染发剂等,长期接触或导致皮肤角化、色素异常等。

  此外,1批次产地为韩国、进口商为上海丕桉贴实业有限公司、重量达1088.6千克的GIK高岭土涂抹式面膜,因“菌落总数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未准入境。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在“gik旗舰店”搜索发现,截至发稿,该店铺共有粉丝21.6万,年销量超40万件,经营者为上海丕桉贴实业有限公司。在售商品中,高岭土涂抹式面膜已有超4000人付款。

  店铺客服告诉记者,该产品具有提亮嫩肤、补水锁水等效果,“咱家(产品)都是经过检测的,都是合格的。”面对记者出示的“未准入境的事实”信息,客服改口称“进行反馈”,随后表示“此次涉事的批次已经全部报废,目前销售的都是合格批次,针对此次事件已启动全面排查。”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