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24 15:05:30 股吧网页版
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公司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来源:东方财富期货

  尊敬的交易者: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调整燃料油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上期发〔2026〕249号)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调整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上能发〔2026〕78号):

  一、交易所自2026年6月25日(星期四)结算时起,燃料油期货FU2608、FU2609、FU2610、FU2611、FU2612、FU2701、FU2702、FU2703、FU2704、FU2705、FU2706合约及后续新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14%;将原油期货SC2608、SC2609、SC2610、SC2611、SC2612、SC2701、SC2702、SC2703、SC2704、SC2705、SC2706、SC2709、SC2712、SC2803、SC2806、SC2809、SC2812、SC2903、SC2906合约及后续新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14%;将低硫燃料油期货LU2608、LU2609、LU2610、LU2611、LU2612、LU2701、LU2702、LU2703、LU2704、LU2705、LU2706合约及后续新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14%。

  二、公司自2026年6月25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将原油、低硫燃料油、燃料油和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公司保证金比例调整为34%。上述品种2607期货合约的公司保证金比例维持不变。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保证金比例与现行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比例高的执行。

  请交易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理性交易。

  特此通知。

  上海东方财富期货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4日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