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科思仪科技IPO获批,系国内电子测量仪器龙头。公司研发实力突出,同时关联销售占比也较高。
仅用半年时间,国内电子测量仪器领域龙头公司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仪科技”)就拿到了上市批文。从公司发展历程看,公司获得过华为、国元基金看好,两者曾分别持有公司8%的股份。
在持续经营过程中,思仪科技凭借强大的研发团队,打破了国外技术垄断,成为国内相关领域龙头,但与此同时,公司大量的关联交易也成为监管层关注的重点。
图1:IPO进展情况公司

来源:深交所官网
研发实力优势明显
思仪科技是一家从事电子测量仪器研发、制造和销售的高科技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整机、测试系统、整部件等,主要应用于通信、工业电子、航空航天、国防等领域,曾为“载人航天”“探月工程”“北斗导航”“子午工程” 等国家重大工程提供关键测试保障。
根据招股书介绍, 思仪科技是国内产品门类最全、频谱覆盖范围最宽、综合实力最强、收入规模最大的电子测量仪器产品及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也是国内唯一能够在微波/毫米波、光电、通信和基础测量仪器领域全方位对标国际领先企业的电子测量仪器企业。其在部分领域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在中国电子测量仪器产品市场中位于第一梯队,在中国电子测试测量系统市场中位于第二梯队。
图2:中国电子测量仪器产品市场竞争格局

来源:招股书
报告期内(2023年—2025年),思仪科技投入的研发费用分别为3.75亿元、4.59亿元和4.5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则分别为17.40%、22.35%和18.88%。其中2025年公司投入的研发费用和相关占比均有所下滑。同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20.50%、26.51%和26.15%,思仪科技的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不过,从收入规模来看,相比几家可比公司,思仪科技是收入规模最大的企业,也因此,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投入的绝对金额要远超几家可比公司。
表1:与同行业公司研发费用率对比情况
据招股书,报告期各期末,思仪科技研发人员数量分别达到655人、718人和788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为36.65%、40.18%和42.12%。其中,公司本科以上学历的研发人员占比分别达到了98.93%、99.03%和99.24%,而硕士以上学历的研发人员占比则均在七成以上,公司研发人员的学历水平普遍较高成为其突出的优势之一。
表2:研发人员学历构成

来源:招股书
思仪科技核心研发人员共有6名,他们不仅都曾获得过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且有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获得了“中华杰出工程师”的荣誉称号。此外,还有人获得过“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在强大研发能力支撑下,思仪科技多项核心技术的指标实现突破,产品整体性能持续向国际领先水平靠拢。具体包括:在低噪声宽频段微波频率合成技术方面,相位噪声优化至<-132dBc/Hz;宽频段微波毫米波信号接收技术的最高频率提升至 120GHz;宽带信号采集与分析技术的实时分析带宽扩展至 2GHz;高精度光机单元装调技术的光谱分辨率提升至 0.01nm。截至2025年底,思仪科技及其子公司合计拥有专利584 项,其中发明专利541 项,是国内拥有授权发明专利数量最多的电子测量仪器企业。
经营业绩存在波动
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53亿元、20.52亿元和23.9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0.45%、-4.69%和16.89%;实现净利润1.90亿元、2.75亿元和4.3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6.67%、44.62%和59.59%。其中,营业收入在2024年出现同比下降,净利润在2023年出现下降。
表3: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单位:万元)

来源:招股书
在收入构成上,整机业务和测试系统业务是思仪科技收入的主要来源,两者创造的收入合计占到公司收入的九成以上。不过,从收入占比来看,整机业务的收入占比在报告期内持续下降,从2023年度的66.58%降到2025年度的56.23%,而测试系统业务的收入占比则从2023年的24.76%一路提升至2025年的37.03%。
在收入金额上,公司整机业务在2024年下降明显,尤其是受托研制产品从2023年的3.43亿元锐减至2024年的0.24亿元,减少了3.19亿元,下降幅度达93.09%。对于受托研制产品的下降,公司在招股书中解释称,该类业务具有周期性,公司2019年和2020年期间承接了大量项目,项目的研制周期一般为1-4 年,且主要集中在2-3 年,按照项目研制周期,公司于2019年至2020年承接的项目主要在2022年和2023年完成验收。对于公司2025年受托研制收入出现回升,公司则称:“主要系公司于2022年承接的受托研制项目主要在2025年完成验收。”
此外,思仪科技整部件业务2024年和2025年均有下降。公司整部件主要是微波类整部件,从披露的数据来看,报告期内,公司整部件收入金额分别为1.71亿元、1.67亿元和1.45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01%、8.17%和6.08%。
对于思仪科技部分主营产品收入的下降,深交所在二轮问询函中,要求公司解释2024 年以来信号发生器和整部件收入下降原因,是否存在市场需求萎缩、竞品替代、客户流失等情形。
对于信号发生器的销售收入下降,思仪科技解释称,公司产能相对有限,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承接的测试系统项目对信号发生器的需求增多,部分信号发生器转为测试系统的组成部分集成后对外销售,导致其单独作为整机产品直接销售的数量相应减少。而对于整部件收入下降,公司则表示:“整部件单独销售规模的减少,是公司产品结构向更高集成度、更高价值量的整机与系统方向升级的结果。公司的整部件技术通过内部配套,持续强化了整机和测试系统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思仪科技在招股书中选择了普源精电、鼎阳科技、坤恒顺维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据Wind数据, 2023年至2025年,这几家同行业公司的毛利率均值分别为61.92%、58.70%和59.71%(与招股书披露数据不同,依据Wind数据做了修正),而思仪科技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0.01%、49.38%和47.46%。报告期内,思仪科技的毛利率是几家同行业公司中最低的。
对此,深交所在问询函中要求思仪科技分析其整机毛利率变动原因、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合理性。公司表示:“由于公司整机产品种类较多,其他测量仪器产品毛利率相对微波/毫米波测量仪器较低,拉低了整机产品的整体毛利率。”
表4:同行业毛利率对比情况

关联交易问题被多次关注
思仪科技的关联方比较多,公司与诸多关联方存在大额关联交易情况,而大额关联交易也成为监管层持续关注的重点。 在一轮问询、二轮问询、上市委审议现场问询中,有关关联交易的问题被多次提及。
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思仪科技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的交易规模分别为50964.80万元、68806.33万元和72505.1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3.67%、33.53%和30.23%。其关联销售的主要对象为A单位(招股书未披露公司名称)及下属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九研究所及下属企业、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及下属企业等。
在关联采购方面,报告期内,思仪科技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规模分别为14085.00万元、13777.57万元和18623.03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10.91%、13.27%和14.78%。关联采购的主要对象是中电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一研究所及下属企业、中电国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和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及下属企业等。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内容主要为原材料、产成品以及产品试验等相关服务。
表5:经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单位:万元)

来源:招股书
对于思仪科技存在大量关联采购情况,深交所在首轮问询中,要求公司解释存在较多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报告期各期关联采购、销售占比呈上升趋势的原因,预计未来变化趋势及依据,以及公司对关联方采购、销售渠道等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等。
在招股书中,思仪科技表示:中国电科下属单位、A单位及下属单位的采购需求均与公司电子测量仪器主营业务高度契合,相关业务均系客户基于自身需求而发生,故关联销售具备商业合理性及必要性。采购方面,出于技术和质量的延续性和长期配套合作的考虑,对于某些特定用途的产品,公司会考虑某些特定关联方进行采购以符合产品指标和功能的需求。因此,公司与中国电科其他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采购具有合理背景及必要性。
实际上,思仪科技还存在较大金额的采购和销售的同一关联主体的情况,比如报告期内,其共计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一研究所及下属企业采购数千万元的电源模块、开关矩阵等元器件模块,光纤应变分布测试仪、光波元件分析仪、射频信号发生器等整机产品,同时,向该关联方销售数千万元的信号发生器、信号分析仪、射频与微波综合测试仪等微波/毫米波测量仪器整机产品;共计向中电国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采购数千万元的连接器、电缆等元器件,同时向其销售了数千万元网络分析仪、信号发生器、信号分析仪等微波/毫米波测量仪器整机产品。而与其同时存在类似大金额采购和销售的关联企业有十几家之多(不含关联企业下属企业)。
对于上述情况,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合同约定及实际执行,分析采购与销售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否合理,是判断企业关联交易公允性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这也成为监管层关注的重点。据申报材料及问询回复显示,因产品配置差异、经销商渠道折扣等因素,思仪科技向关联方中国电科集团及下属单位销售产品的价格相对更高。比如3674系列产品,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平均单价为74.17万元/件,而向非关联方销售的平均单价为53.36万元/件,两者单价相差20.81万元/件,价格差异率达38.99%。此外,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1435系列、1466系列、4082系列、4052系列等产品的单价与向非关联方销售单价也存在明显差异。
表6:部分产品关联方与非关联方价格对比情况(单位:万元/件)

来源:二轮问询函回复
在二轮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思仪科技“结合对经销商客户与非经销商客户定价差异原因,相同配置、相似销售渠道的同类产品价格比较情况等,进一步分析主要关联方交易价格与第三方交易价格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对此,思仪科技表示,公司在定价过程中,系基于销售渠道、实际交付内容、技术适配难度、市场竞争及项目重要性等因素综合确定价格,具备充分的商业实质与合理议价基础,符合市场化原则。
除了首轮、二轮问询涉及关联交易问题外,在思仪科技IPO审议会议现场问询中,上市委也再次对其关联交易进行追问,要求公司结合其业务及人员独立性、测量仪器领域市场占有率变化趋势、部分关联方同为客户和供应商的情况,以及关联方应收账款情况等,说明公司对关联方是否存在重大依赖,是否具备较强的行业竞争优势,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
对于关联交易问题,思仪科技在招股书中也提示风险:“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系列的平均单价略高于非关联方,主要系销售渠道不同及订单配置差异所致。在剔除前述差异后,相同配置、相似渠道下关联方与非关联方产品销售单价整体不存在显著差异。如果后续公司内部控制措施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将存在关联方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