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7部门办公厅开展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财联社
为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制定了《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依法查处假借“二手车收购”名义回收报废机动车,并转售至非法拆解窝点或自行拆解的违法行为。对查处的非法回收拆解窝点,要倒查车辆来源,斩断非法回收链条。如发现短期内大量收购老旧机动车的经营主体,要核查其车辆实际状态与流向,严格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对发现存在虚假“灭失”等情形的,及时通报相关部门逐车倒查,从严追究责任。检查报废机动车拍卖记录,查处不具备回收拆解资质的主体通过拍卖形式收购废旧机动车行为,并核查车辆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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