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纪律处分决定书,对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实达,600734.SH)及时任总经理、代董事长、代财务总监朱向东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董事会秘书戴晓燕予以通报批评。
相关处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福建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业绩预告失准,营收由超3亿降至不足亿元
监管查明,1月31日,*ST实达披露《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约-1.8亿元至-1.2亿元,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约-1.74亿元至-1.16亿元。预计2025年实现营收3.15亿元至3.65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约3.15亿元至3.65亿元。公告同时披露,未发现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性因素。
然而,4月17日,公司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经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公司决定对部分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预计营业收入调减2.5亿元至2.9亿元,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未发生变化。调减后,预计2025年营业收入仅为8000万元至1亿元,扣除后营业收入同样为8000万元至1亿元。
最终,4月29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实际营业收入为8814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8799万元,归母净利润-1.46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36亿元。因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自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上交所:业绩预告不准确情节严重,申辩理由不成立
上交所认定,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是否低于3亿元直接影响投资者对公司股票是否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重要判断。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预计营业收入高于3亿元而实际低于3亿元,导致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节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多项规定。
上交所认定,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是否低于3亿元直接影响投资者对公司股票是否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重要判断。
上交所称,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预计营业收入高于3亿元,实际低于3亿元,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节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有关规定。
对于公司及责任人的申辩,上交所不予采纳,明确表示,在相关业务实质没有变化的情况下,直至临近年报披露时公司才调整收入确认方法,导致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且营业收入更正金额较大,其所称业绩预告符合客观事实、事后出现客观原因等异议理由不能成立。
上交所同时指出,朱向东、戴晓燕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业绩预告签字确认,应当对业绩预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对相关业务收入确认方法予以充分关注,对其已勤勉尽责的异议不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