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24 23:05:20 股吧网页版
4.22亿拿下剁椒龙头 “火锅底料第一股”天味食品涨停
来源:国际金融报


K图 603317_0

  “火锅底料第一股”天味食品抛出一笔4亿收购单后,股价一字涨停。

  6月23日晚间,公司公告披露,拟出资4.22亿元收购湖南坛坛香食品60%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控股湘式剁椒龙头品牌“坛坛香”,切入湘式复合调味料赛道。

  消息披露次日,天味食品股价一字涨停,报收14.75元/股,总市值157亿元。

  坛坛香去年净利6000万

  本次交易由天味全资投资平台四川瑞生投资作为收购主体,向坛坛香原有7名股东收购合计60%股权,总对价4.22亿元,标的整体估值7.04亿元。本次交易仅需董事会审议,无需股东大会,资金全部来自公司自有资金。截至2026年3月末,其在手货币资金11.82亿元,可覆盖本次收购对价。

image.gif

  资料显示,标的湖南坛坛香食品深耕湘式剁椒赛道二十余年,旗下“坛坛香”剁椒为细分赛道国民级单品,公司拥有完整辣椒原料收购、加工、储存基地,目前员工近300人。

  财务层面,2025年,湖南坛坛香食品实现营收3.05亿元、净利润5936.67万元,净利率接近19.5%,资产负债率29.65%,现金流及资产负债结构相对健康。以2025年净利润测算,本次收购标的PE倍数约11.85倍。

  同时,原实控人出具严苛三年业绩承诺:2026年至2028年湖南坛坛香食品营业收入分别不低于32024万元、33626万元和35307万元;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若业绩未达标,原股东将以股权形式进行补偿。

  对于本次收购,天味食品认为,有利于完善公司在复合调味品行业的布局,并切入湘式复合调味料赛道,丰富产品矩阵,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后续公司也将从渠道、人才团队搭建、新品开发等方面帮助坛坛香进一步发展。

  欲靠并购突破天花板

  并购是天味食品破解自身增长空间的重要一环。

  长期以来,公司业绩高度绑定火锅底料、川菜复合调料两大川味产品,两类品类营收占比超八成,消费场景集中于聚餐、烹饪调味,增长空间受限。2025年,其业绩出现波动下滑。

  财报显示,去年天味食品实现营业收入34.49亿元,同比下降0.79%;归母净利润5.7亿元,同比下降8.7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8亿元,同比下降28.3%。这是近十年来,天味食品第二次出现营收、净利双降,上次还是发生在受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影响较大的2021年,此次业绩下滑或更凸显出公司自身经营面临的挑战。

102037b979096e0261be2a84b90f779c.png

左宇/制表

  分品类看,2025年公司三大核心产品线全线走弱。其中,第一大产品菜谱式调料收入17.67亿元,同比微降0.2%;火锅调料收入同比下滑2.87%至12.29亿元;香肠腊肉品类收入则直接缩水12.52%至2.88亿元。

  进入2026年,天味食品业绩迎来修复。

  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11.3亿元,同比增长76.2%;归母净利润2.5亿元,同比增长234.7%。各产品线全面修复,其中火锅调料收入同比翻番;菜谱式调料收入6.8亿元,同比增长56.7%;香肠腊肉调料收入0.33亿元,同比增长125.2%;其他产品收入更是大增314%。

  天味食品重要产品线

  天味食品财务总监汪悦在2026年一季度业绩会上介绍,业绩增长主要受两方面影响,一是内生改善,火锅调料恢复增长,菜谱式调料保持增长,且产品结构优化等原因带动了毛利率提升;二是外延贡献,控股子公司贡献了重要的增量。

  本次贡献增量的主体,是天味食品去年9月收购来的企业。

  彼时,公司子公司四川瑞生投资通过受让股权和增资方式合计持有一品味享公司55%股权,补齐即食酱产品线。

  此次收购坛坛香,也是天味食品一年内的第二笔重要产业并购。2025年年报中公司也指出,已将“外延式增长—并购投资”作为集团核心战略之一。

  外部收并购,俨然成为天味食品突破原有业务增长瓶颈的一剂猛药。

  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表示,当前中国复合调味品市场已步入高强度竞争阶段,未来行业洗牌将进一步加剧。天味食品已经到了发展的天花板,需要通过并购提升营收体量和抗风险能力,进而加固护城河。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10月底,公司向香港联交所递交H股主板上市申请,目前首轮招股书已到期失效。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