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下称《规划》)的通知。
《规划》提到,2030年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8亿吨标准煤,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全面提升,能源进口多元可控;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超过50%、成为电力装机主体,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50%、成为电量主体;坚强韧性、绿色低碳、集成融合、智能高效的新型能源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初步建成;能源产业链关键技术装备实现总体自主可控,迈入世界能源科技创新国家前列;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和价格机制加快健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
《规划》提出,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实施非化石能源十年倍增行动,“三北”风电光伏基地、西南水风光一体化基地、沿海核电基地、海上风电基地和分布式新能源成为非化石能源主要生产高地。
打造重要能源产品骨干流通走廊。电力流向形成由“三北”风电光伏基地、西南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向负荷中心地区送电的总体格局,新增西电东送能力8000万千瓦以上。西煤东运、北煤南运的运输布局持续优化,唐包、瓦日、浩吉、朔黄等煤运通道配套集疏运体系更加完善,疆煤外运拓展“一轴两翼多联”通道布局。油气“全国一张网”基础设施布局更加完善,西气东输、川气东送、北气南下、海气登陆干线通道更加强化,全国油气管网总里程新增2万公里。
《规划》提出,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发电与非电并举,加强新能源多品种互补开发、空间集约复合利用、一体化聚合运营,推进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大规模平稳发展,海上风电向深远海发展,光热发电、海洋能规模化发展。推进“风光+生物质”一体化项目建设。提升新能源涉网性能,建设一批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积极推进地热能、氢能和绿色燃料发展,新能源非电利用规模实现倍增。建立完善新能源消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2030年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0%。
以水风光一体化为重点推进水电开发建设。高质量建设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工程,有序推进茨哈峡、龙盘、岗托等重大工程,研究论证怒江流域水电规划。加快推动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规划建设。统筹推进主要流域水电规划调整,推动水电扩机和机组增容改造。组织实施长江流域水电高质量发展方案。实施小水电绿色改造提升。2030年常规水电装机达到4.1亿千瓦左右。
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以三代压水堆技术为主,保持核电平稳建设节奏。积极稳妥推进先进堆型研发和示范工程建设。因地制宜推进核能综合利用。2030年在运核电装机达到1.1亿千瓦左右。
《规划》提出,构建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新型电网建设。推动清洁能源基地外送输电通道建设,优化送端电源结构,提升通道输送能力、利用效率和清洁电量占比。加强华中—南方、华中—华东、华北—华东、华中—西北等地区间电网互济,提升互补互济能力4000万千瓦左右。
推动火电转向支撑调节性电源。优化火电布局,合理控制煤电装机规模和发电量。实施新一代煤电改造升级,提升深度调峰、快速爬坡等高效调节能力,鼓励采用零碳低碳燃料掺烧、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技术实现清洁降碳。持续推动煤电机组关停和延寿工作。合理规划建设天然气电站,加大国产化燃机示范及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