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26 12:14:00 股吧网页版
董事也有“KPI”!这家上市银行修订董事薪酬办法
来源:上海证券报

  银行董事也开始有“KPI”了,履职优劣直接决定收入高低。

  日前,重庆银行发布董事薪酬管理办法,明确非执行董事(含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薪酬结构及绩效与履职评价标准,把会议出席情况、履职评价结果等纳入薪酬核算标尺。

  就公开信息和记者与业内交流来看,上市银行对董事进行薪酬考核较为少见。业内人士认为,银行开展董事履职考核,有利于解决过去部分董事参会积极性不足、工作流于形式等治理痛点,通过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有利于强化董事会风险制衡能力和履职有效性。

非执行董事的“KPI”考什么?

  从重庆银行披露的薪酬管理办法来看,股东委派的非执行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非执行董事津贴由基本津贴和浮动津贴构成。

  具体而言,股东委派的非执行董事绩效薪酬由浮动薪酬和绩效评价系数两部分构成。其中,浮动薪酬主要依据实际出席董事会会议及相关活动情况确定;绩效评价系数则依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开展对经营业绩的评价而实施。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浮动津贴部分,同样将根据实际出席会议及活动等情况确定。

  记者查阅发现,重庆银行去年召开董事会会议15次,包括3次通讯表决、12次现场/视频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计计划、财务报告、利润分配等78项议案。从出席情况来看,一名非执行董事两次缺席现场会议,一名独立董事单次未到现场。

  从去年薪酬情况来看,重庆银行2025年年报显示,该行非执行董事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薪酬以“兼职袍金”名义进行发放,税前薪酬从3.66万元至17.5万元不等。

Image
Image

  一般而言,非执行董事并不参与银行日常经营管理,其核心工作集中在参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重大经营、风控、财务事项,监督管理层经营行为,结合自身专业输出独立判断,维护股东与存款人权益。

  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向记者表示,目前将非执行董事薪酬与履职表现直接挂钩的做法在银行业并不算普遍。“主流安排仍是固定年度津贴,部分银行股东派驻董事甚至不在任职银行领取报酬,将薪酬拆分为基础部分和绩效部分的银行并不多见。”

  王蓬博建议,银行搭建董事绩效考核体系,应合理划分基础津贴与浮动绩效占比,同时建立完整履职档案留存全年工作记录,每年固定周期开展多维度评审,以便于评价结果直接对应薪酬发放、续聘资格,对考核结果不佳人员可设置约谈等机制。

被评不称职薪酬或为零

  记者注意到,重庆银行整套薪酬管理办法最核心的约束机制,在于非执行董事薪酬总额和独立非执行董事津贴总额,最终均与董事履职评价结果直接挂钩。

  重庆银行将董事履职评价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级别,对应的履职评价系数分别为1、0.5、0。

  从该行披露的计算方式来看,该系数直接计入最终薪酬核算。这意味着,一旦被评定为“不称职”,履职评价系数归零,对应薪酬和津贴也将归零。

  在评价流程与评判标准上,重庆银行的董事履职评价主要采取董事自评、董事互评和董事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履行忠实义务、履行勤勉义务、履职专业性、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履职合规性五个维度。

  “上述评级具有较强可操作性,但要真正发挥作用,建议建立更完善的量化评价机制,覆盖调研走访、议案质询、专业建议采纳情况、合规履职记录等指标,避免评价流于形式。”王蓬博说。

  事实上,董事履职情况早已成为监管关注的重要内容。《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简称《办法》)明确,履职评价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类别。

  此前,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未能亲自出席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会、监事会现场会议的董事监事不得评为称职;对银行保险机构及相关人员重大违法违规违纪问题隐匿不报的,应评为不称职。

  依据《办法》相关条款,被评为“不称职”的董事监事,可由其主动辞去职务,或由银行保险机构按照有关程序罢免并报告监管部门,同时相应扣减其作为董事监事的部分或全部薪酬。

  业内人士认为,未来有更多银行可能跟进建立董事履职考核与薪酬联动机制。“结合监管持续完善公司治理规则的导向,后续可能会有更多银行跟进落地,但短期内不会全行业统一铺开,不同股权结构银行推进节奏会存在差异。”王蓬博说。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