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印发《花都区推动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这份被业内称为“花都物业八条”的文件,从信息公开、资金监管、服务量化、信用评价等维度,搭建了一套覆盖物业服务全流程的治理闭环。
针对住宅小区长期存在的质价不符、侵占业主公共收益(共有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等几大类痛点难点,若干措施从党建引领、分级定价、第三方审计、数字化监管、信用红黑榜等八大维度打出组合拳。
措施提出聚焦公共收益管理、服务品质提升、矛盾纠纷调处等物业重点工作,组织党员志愿者、社会工作者开展常态化检查督导,梳理业主诉求、建立问题台账,由居委会跟踪督办整改。
提出物业企业根据“广州市花都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级别、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参考表”,对照综合管理服务、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五大服务模块实行菜单式分级选档,收费不得突破对应等级指导价上限;别墅、非住宅、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普通住宅及配套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依法协商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
提出超一级前期物业服务的普通住宅,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完成价格申报,物业服务企业严格依照申报批复标准履约服务。所有存量小区须对照标准梳理匹配服务事项,实现收费标准、服务清单、实际履约完全匹配。
提出落实线上线下“三公开”和业主意见征集工作,使用统一模板按季度全周期公开物业费收支、共有资金收支及服务收费标准;按月度汇总收集业主诉求。业主意见及公示台账定期提交小区业主组织议事会议,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提出通过公众号向业主开放物业费、共有资金、维修资金等信息查询,便利业主监督。完善业主电子投票系统,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互通同步,支持线上表决、提升议事效率。
提出规范前期物业选聘与合同全流程管理,从严管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细化共有资金管理条款,按时完成系统信息填报,强化履约监管。
提出建立第三方审计机构备选库,小区可摇珠选取审计机构对共有资金、维修资金开展专项审计并公示结果,支持审计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落实共有资金专户专管、专款专用,资金使用需业主表决,严查侵占挪用等违规行为。
提出构建多部门联动处置机制,运用“吹哨报到、接诉即办”模式,统筹多部门合力处置物业各类民生难题,就地化解小区矛盾。强化行业监管与联合执法,针对物业各类违规行为依法处罚,倒逼企业履职,保障业主权益。
最后,还提出建立物业信用评价机制,围绕信息公开、履职服务、业主满意度、执法检查结果等维度开展综合考评,定期发布企业红黑榜,实施差异化监管,供小区选聘物业参考。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转型升级,推广“基础物业+多元增值服务”发展模式。
该措施适用于花都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实行专业化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自印发之日起(2026年6月23日)施行,试行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