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26 15:37:20 股吧网页版
003013,独董辞职近一年仍在履职
来源:上海证券报


K图 003013_0

  独立董事辞职已近一年,补选工作却迟迟未能落地,地铁设计(003013)的治理困局正引发投资者持续关注。

  2025年7月8日,地铁设计发布公告,独立董事曹云明因个人原因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截至2026年6月25日,辞职公告发布已近一年,地铁设计始终未披露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股东大会选举安排,补选工作长期停滞,曹云明仍在公司继续履职。

  按照监管规则,公司应在独董提出辞职后60日内完成补选。近半年来,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易7次追问曹云明辞职进展,但地铁设计始终未能给出明确的回复。

Image

独董请辞近一年,补选工作仍搁置

  公开履历显示,曹云明,1963年出生,拥有清华大学与北京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职业生涯长期深耕铁路系统,曾任呼和浩特铁路局副局长、总工程师,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蒙冀(呼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2024年10月30日,曹云明当选为地铁设计独立董事,任期原定为2024年10月30日至2027年10月29日,同时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然而,当选不到一年,曹云明便于2025年7月8日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全部职务,辞职后不再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职。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十五条规定,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不符合规定的,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从公告时间推算,曹云明辞职时间不晚于2025年7月7日,地铁设计最晚应在2025年9月初完成新任独董提名及股东大会选举流程。但近一年过去,公司至今未披露任何进展。

Image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十五条

  在2025年度任期内,曹云明仍在正常履职,出席了地铁设计全部5次股东会和11次董事会会议,未出现缺席或反对、弃权的情况,并参与了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重大事项的审议,2025年从公司获取薪酬20万元。

投资者七轮追问,公司“模板式”回复

  据深交所互动易平台记录,自2026年4月起,投资者就独立董事补选问题展开了持续追问。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共有7次提问与此相关。

  4月11日,投资者首度发问,询问独董补选进展。

  4月20日,投资者再度追问,曹云明长期以“离职者”身份参与公司决策,是否对公司治理造成不利影响、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5月13日,投资者询问补选进度,并提议“是否需要投服中心公开征集提名”。

  6月9日、6月10日,投资者提问言辞更为激烈,直指公司治理存在重大缺陷,并质疑公司是否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然而,公司方面的回复始终是同一模板:“截至目前,公司独立董事曹云明先生正常履行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责,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正常运作,公司治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对于补选延宕近一年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候选人遴选障碍、何时能够完成补选,公司始终未明确回应。

  记者就相关问题致电地铁设计证券部,工作人员回复称,曹云明是行业内资深人士,公司一直在物色接任独立董事的人选。对于互动易上投资者的多次追问,该工作人员表示,七个问题均来自同一名投资者。至于是否违反规则,工作人员称“不清楚相关情况”。

因独董补选“难产收监管函,

已有前车之鉴

  独董辞职后长期未能完成补选,上市公司因此收监管函的案例并不鲜见。

  2025年8月11日,恒邦股份两名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导致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低于三分之一。公司直至11月14日才审议通过补选议案,超期逾一个月。2025年11月25日,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公司被山东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同日,深交所也向公司发出监管函。

  2024年4月25日,西安银行因未按时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及独立董事超期服役问题,被陕西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

  2024年10月,ST宁科被宁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其中指出公司自独立董事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未完成补选。

  曹云明提出辞职即将满一年,地铁设计何时能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投资者仍在等待一个明确的答案。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