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贷款管理不审慎 浙江新昌农商行被罚190万元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江新昌农商行”)因贷款管理不审慎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190万元。同时,该行相关责任人邢晓洪、陈方永、孙敏洁受到警告处分。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新昌农商行主要为辖区内农民、农业、农村经济和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2005年1月改制为浙江新昌农村合作银行,2013年11月改制为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行公布的2025年年报显示,截至2025年末,全行总资产412.57亿元,较2024年增长5.95%;2025年实现利息收入12.26亿元,同比下降3.01%;实现净利润2.48亿元,同比增长8.3%。

图片来源:浙江监管局
同时,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嵊州农商行”)也因存款考核不规范,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罚款40万元,相关责任人吴烨被警告。该行官网显示,截至2025年6月末,该行存款余额达541.77亿元,同比增长3.17%;各项贷款余额为417.58亿元,同比增长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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