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机械: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来源:南方财经网
南财智讯6月26日电,建设机械公告,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杨宏军(时任董事长)、柴昭一(副董事长)、李长安(时任总经理)、白海红(时任财务总监)收到《关于对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杨宏军、柴昭一、李长安、白海红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6〕29号)。经查,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柴昭一通过公司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形式拆借资金,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部分资金管理、核算不规范问题(个别资金流转缺乏商业实质,资金支付审批及财务核算不规范,内部控制不完善)。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杨宏军、柴昭一、李长安、白海红出具警示函;要求公司由审计委员会牵头开展自查整改,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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