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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26 18:49:21 股吧网页版
史上最重私募罚单落地!玖瀛资产、腾创投资被罚款近6000万
来源:第一财经 作者:周楠

  继优策投资、瑞丰达之后,又有私募机构遭重罚,两家机构合计被罚近6000万,创下私募行业单笔处罚金额的新高。

  证监会官网6月26日披露,近日,证监会对深圳前海玖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腾创投资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经查,2家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利用私募基金向玖瀛资产及关联主体输送利益,借由债券买卖获利超2800万。同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虚假信息。

  最终,深圳证监局对玖瀛资产、腾创投资罚没5800余万元,对3名责任人员罚款100余万元,2家机构的实际控制人被分别采取禁入证券市场5年、禁止证券交易5年的措施。

  另据披露,2家机构后续将按程序注销相关私募机构管理人登记。对于相关违法行为可能涉及的犯罪问题线索,证券监管部门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

  近年来,私募领域监管层层升级,大额罚单频频密集落地。去年底至今,半年多时间里,优策投资与瑞丰达先后被罚,罚款金额为3500万元和4100万元。

  “私募领域不是监管盲区,任何严重违规行为都将面临多维度、立体式打击。”接近监管机构人士告诉第一财经。

  罚款总额超瑞丰达案

  记者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官网查询到,玖瀛资产成立于2015年,在管基金数量30余只,包括玖瀛5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玖瀛多空策略六期证券投资基金等。

  另据公开信息,玖瀛资产曾是百亿私募成员,但据私募排排网数据,该机构当前的(基金)管理规模为10亿元至20亿元。

  腾创投资成立于2015年,2018年完成备案登记,当前无在管私募基金产品。前期,腾创CTA复合策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10余只产品已完成清算。

  不仅管理规模大幅回落,玖瀛资产还吃下大额罚单。根据深圳证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玖瀛资产、腾创投资存在两项违法事实:一是利用私募基金财产,为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二是报送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来看,首先,玖瀛资产和腾创投资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实控人均为鲍娇燕,2家公司的办公场地、工作人员混同。

  深圳证监局调查发现,2022年5月至6月,以及2023年10月至11月期间,玖瀛资产及其担任管理人的多只私募基金以及腾创投资担任管理人的多只私募基金互为对手方交易,对部分债券低价买入,再以偏离中证估值的价格卖出,为玖瀛资产及关联主体牟取利益,合计获利2847.62万元。

  其次,玖瀛资产、腾创投资报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包括:2023年12月,两公司向深圳证监局提交经公司盖章的相关银行账户交易流水,144条交易记录被篡改,导致提供的银行流水存在虚假记载;2019年7月至调查日期间,玖瀛资产向深圳证监局、中基协报送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2021年5月至调查日期间,腾创投资向中基协报送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对2家公司的合计处罚金额已超过前期的瑞丰达案,成为私募领域“史上最重罚单”。

  年初,上海证监局开出大额罚单,瑞丰达及8家关联私募、实际控制人孙伟等相关责任人,被合计罚没超4100万元。

  在此之前,去年12月,证监会对优策投资私募违法违规案件处以合计超3500万元的行政处罚。

  私募监管层层升级

  近年来,私募领域的政策体系持续完善,就在本月初,行业监管的纲领性文件出台。

  国务院办公厅6月5日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涉及六章18条内容。

  重点包括:优化私募基金登记备案规则,防止不合规的机构和产品备案;严控新设政府投资基金,县区原则上不得新设此类基金;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国有企业投资基金运行情况监测,防止偏离功能定位;出清“僵尸机构”等。

  《指导意见》还提出,对合法(私募)机构从严监管,对非法机构坚决取缔,对非法行为严厉打击。

  次日(6月6日),证监会主席吴清在中基协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上表示,行业机构特别是私募股权创投基金,要坚持长期主义、专业主义,更好发挥在支持创新中的战略性、基础性作用。

  在披露上述罚单之际,证监会表示,正在持续依法严厉查处私募基金领域违规募集、侵占挪用、自融自用、利益输送等触犯私募基金监管“底线”“红线”的恶劣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违法主体责任。

  与此同时,在私募监管方面,行政监管和自律管理正在协同发力。自律上,由基金业协会启动注销管理人登记程序;行政上,由中国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

  此外,记者了解到,针对私募监管,有关部门持续推进严肃惩治和教育引导、推动整改并重。

  数据显示,2025年,证监会累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1000余次,组织1.75万家机构开展自查评估和问题整改。在此基础上,2026年,证监会将继续深化宣传教育工作,督促私募机构自查自纠、抓紧整改通道化、违规代持等各类不规范行为,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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