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证监局发布行政执法通告,深圳前海玖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玖瀛资产”)、深圳市前海腾创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腾创投资”)及相关责任人员,因利用私募基金财产为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和报送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违规行为,遭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罚没金额共计近6000万元。

来源:深圳证监局
根据通报,经查明,玖瀛资产、腾创投资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方面,两公司利用私募基金财产,为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深圳证监局指出,玖瀛资产和腾创投资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玖瀛资产和腾创投资办公场地、工作人员混同。
2022年5月至6月及2023年10月至11月期间,玖瀛资产及其担任管理人的多只私募基金以及腾创投资担任管理人的多只私募基金互为对手方交易,低价买入债券“PR**02”“22**发”,再以偏离中证估值的价格卖出债券“PR**02”“22**发”,为玖瀛资产及关联主体牟取利益,合计获利约2847.62万元。
另一方面,两公司向深圳证监局、中基协等部门报送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深圳证监局指出,2023年12月,玖瀛资产、腾创投资向深圳证监局提交经公司盖章的相关银行账户交易流水,144条交易记录被篡改,导致提供的银行流水存在虚假记载。
2019年7月至调查日期间,玖瀛资产向深圳证监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报送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2021年5月至调查日期间,腾创投资向中基协报送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对于以上行为,深交所指出,在案主客观证据足以证明当事人具有主观故意,客观上损害了相关投资者权益,造成了危害后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
1. 对深圳前海玖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562.85万元,并处以2622.85万元罚款;
2. 对深圳市前海腾创投资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84.76万元,并处以344.76万元罚款;
此外,三名相关负责人也被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9万元、9万元的罚款;其中,实际控制人鲍某某在涉案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违法行为影响证券交易秩序,情节较为严重,被深圳证监局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5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
6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严厉打击违规募集、侵占挪用、自融自用、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表示,未来将坚决贯彻落实文件要求,明底线、立红线,清除“害群之马”,持续加大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净化行业环境,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