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银高科(300087.SZ)6月26日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日收到安徽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2024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安徽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罚款300万元,对3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30万元。
经查明,荃银高科等涉嫌违法的事实为,荃银高科2024年年报未如实反映其控股子公司四川荃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荃银生物”)与贵州某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且在知悉贵州某公司存在信用风险情况下,未单项考虑贵州某公司的信用风险并计提坏账准备,导致荃银高科2024年年报少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871.51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871.5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86%。
2026年1月30日,荃银高科发布公告对相关问题进行更正。
安徽证监局认为,荃银高科2024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涉嫌违反相关规定,已构成违法行为。
安徽证监局指出,应敏杰时任荃银高科董事长,张琴时任荃银高科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庆一时任荃银高科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依法负有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义务,在知悉荃银生物与贵州某公司债权债务关系,且贵州某公司存在信用风险的情况下,未能充分、审慎考虑,仍按照账龄组合法计提坏账准备,直接导致荃银高科2024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该局拟决定:对荃银高科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应敏杰、张琴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张庆一给予警告,并处以130万元罚款。
荃银高科公告称,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公司股票自6月29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一天,将于6月30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股票简称由“荃银高科”变更为“ST荃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
荃银高科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公司针对此次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对子公司的业务监控和财务管理,及时跟踪了解子公司的运营情况、资产情况及财务状况,防范内控风险。公司将不断提升会计核算水平并加强对子公司财务的检查监督和指导的力度,不断提高财务报告编制的质量,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025年年报显示,荃银高科当年营业收入44.95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2亿元。
公司称,亏损的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度种子行业仍然面临着高库存、同质化严重的市场竞争环境,导致公司种子销售价格下行、毛利率下降。二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要求,结合市场及行业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应收款项、存货以及商誉等计提了减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