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反洗钱法》”)、《会计师事务所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财会【2025】20号)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拟定发布了《会计师事务所反洗钱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为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和有效防控洗钱风险提供具体、可操作的工作规范。
致同咨询方面指出,实务中,会计师事务所须建立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明确高级管理层、反洗钱工作负责人及各部门职责,将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相关要求逐一嵌入业务部门合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中,包括承接流程、业务执行、人员培训、资料归档管理等,确保其得到有效落实。
行业合规体系全面升级
《指引》全面覆盖会计师事务所反洗钱相关制度建设、洗钱风险评估、特定业务的客户尽职调查、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可疑交易报告、记录保存、反洗钱的内部审计和检查、反洗钱培训宣传、信息保密及监督检查等反洗钱工作各环节。
谈到《指引》出台的背景及意义,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指引》出台是“法律落地”与“国际评估倒逼”的双重驱动。《反洗钱法》已将会计师纳入特定非金融机构义务主体,财政部配套办法确立制度框架,而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第五轮互评估的外部压力更倒逼行业加速合规升级。对业务而言,合规成本系统性上升,尽调与可疑交易报告嵌入业务流程前端,但合规能力正从“监管负担”转化为承接跨境业务与高端客户的新核心竞争力。
田利辉进一步指出,国际反洗钱标准趋严正倒逼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加速转型。当前趋势呈现两大特征:一是监管范围从金融向非金融全域覆盖,全球已有50余国将会计师纳入反洗钱义务主体;二是技术对抗升级,虚拟货币、艺术品交易等新型洗钱手段要求事务所具备资金链穿透分析能力。对中国事务所而言,合规能力已成国际竞争“通行证”。若无法满足国际组织要求的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监测标准,将难以参与跨国审计项目,甚至被排除在国际会计网络之外。
致同咨询方面表示,《指引》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对会计师事务所反洗钱工作全流程作出了具体、细致的指导,助力解决履行反洗钱义务过程中的疑点难点,能够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全面、深入理解反洗钱相关知识与法定义务,切实降低学习成本和执行成本,进一步规范并统一全行业反洗钱实践标准。
有效识别洗钱风险
《指引》第四十一条提出,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下列客户及业务或交易采取与洗钱风险相称的强化客户尽职调查措施,执行更为严格的客户审查程序,包括了解交易目的、交易性质及资金来源和去向,至少每年核查一次客户信息等。
致同咨询方面认为,应当实施强化尽职调查的客户包括法规明确列示的三类高风险特定客户,以及洗钱风险评估中判定为具有较高洗钱风险的客户。强化尽职调查须在一般尽职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客户及业务实际洗钱风险,至少选取一项强化调查措施实施,额外取得更可靠和更独立的信息,以确保洗钱风险得到有效识别管控。针对高风险国家或地区,由于固有洗钱风险较高,会计师事务所需特别注意审慎考虑或终止与所在区域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必要时终止。
同时,《指引》第四十四条提出,会计师事务所结合客户特征、业务关系以及业务目的和性质,经过风险评估且有充分理由判断其洗钱风险为低风险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形简化客户尽职调查措施。
致同咨询方面表示,会计师事务所不能随意简化客户尽职调查,有充分依据认定为低洗钱风险,才能实施简化工作。《指引》明确通常可以认定为低风险的客户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军队、武警低风险主体或大型上市公司、国有企业等治理结构相对完善的机构。
针对反洗钱工作中信息保密与共享之间的平衡难题,田利辉认为,平衡的关键在于建立“场景化分级管控”机制。反洗钱信息既需严格保密,又需在必要范围内共享以识别风险。实践中应把握三点:一是范围法定化,仅向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财政部门等法定机构报送可疑交易,内部共享须限定在反洗钱岗位人员范围内;二是流程刚性化,通过系统留痕实现“最小必要”原则,例如客户风险评级信息仅对业务承接部门开放基础等级,详细调查记录仅限合规部门调阅;三是技术兜底化,采用区块链存证与动态脱敏技术,确保信息在传输中不可篡改、使用后自动销毁。绝不能以风险防控为由突破法律授权边界,否则将动摇行业公信力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