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27 22:25:20 股吧网页版
首开集团、北京建院,实施重组
来源:上海证券报

  6月26日晚间,首开集团通过企业公众号发布消息称,经报北京市委、市政府批准,首开集团与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建院”)实施重组。

  业内专家表示,首开集团与北京建院的重组是典型“产业链互补型”整合,也是地方国企地产公司积极转型化解风险的实际举措,但整合效果仍待观察。

北京率先推动地方国企“设计+开发”纵向重组

  首开集团是中国最早的房地产企业之一。承担了北京市方庄、望京、回龙观等多个大型居住区的开发,参与了北京亚运、大运、奥运“三村”和冬奥速滑馆“双奥”项目的建设;作为市级非经资产管理平台,探索全类型城市更新的业务实践,以“双平台”建设为核心,为首都城市发展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北京建院是新中国第一家民用建筑设计企业。建立70余年以来,始终致力于向社会提供高品质的建筑设计服务,在行业中享有极高声誉,已成为中国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国有建筑设计咨询企业。

  此次重组是以服务首都城市发展战略为导向,优化国有经济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举措。此次重组将实现优势互补、双向赋能,对建筑产业上下游的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将好设计、好理念、优管理与城市更新、非经管理、物业服务、古建修缮等业务有机结合,增强产业链协同,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首开集团,2023年末资产总额3022亿元、营业收入587亿元,包括上市公司“首开股份”在内的成员企业550余家,员工总数逾2万人。

  材料显示,北京建院2023年完成引入战略投资者后,形成了北京市属国有资本平台控股(持股比例超过67%)、多家国有企业参股的多元化股权结构。

  “首开集团手握土地开发资源但产品力不足,北京建院具备顶尖设计能力却缺乏项目落地渠道。这一动作既是对地产行业下行周期的应对(降本增效),更是服务首都城市更新战略的关键布局。”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他认为,此举既是地方推进国企改革的实际动作,也是地方国企地产公司积极转型化解风险的实际举措,对于其他地方也有借鉴意义。

  有业内专家表示,北京率先推动地方国企“设计+开发”纵向重组,反映出对建筑业从“规模驱动”转向“价值驱动”的明确导向。未来更多城市可能效仿,设计院在国企改革中的战略地位将提升。

承压千亿负债

首开集团谋变

  首开集团前身可追溯至1977年成立的“北京市建委统建办公室”,2005年由北京城市开发集团与天鸿集团合并组建,2019年再与房地集团重组。根据公开债券市场信息,首开集团近年来的资产负债率维持在80%以上的高位,负债规模超过2000亿元。

  其中,集团旗下上市公司首开股份2025年末的实际负债约为1521亿元,资产负债率达78.10%。

  首开股份业绩持续承压。公司2025年年报显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1亿元,同比上升24.3%;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亏损66.25亿元。这已是首开股份自2022年以来,归属母公司净利润连续第4年为负。

  记者梳理统计,2022年至2025年公司4年累计亏损215.66亿元,已超过2012年至2021年10年盈利总和的202.29亿元。

  记者梳理公司数据注意到,首开股份正面临连续亏损、偿债能力恶化、资产缩水、零分红的四重压力。其中,截至2025年12月31日,首开股份货币资金151.01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23.92亿元,现金短债比降至0.67倍,形成约72.91亿元的资金缺口。这是公司近些年来首次出现货币资金明显无法覆盖短期债务的情况,短期偿债压力显著加剧。

  值得一提的是,首开股份在2012年至2021年盈利周期中,多数年份实施现金分红,2018年分红总额曾达9.45亿元。但自2022年陷入亏损以来,公司已连续四年未进行现金分红。

  “货币资金首次无法覆盖短期债务(缺口72.91亿元)是一个危险信号,表明公司短期流动性已处于紧平衡状态。在房地产行业深度调整背景下,仅凭自身经营难以破局,这也是其需要借助外部力量才能走出困境的原因。”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