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6月29日盘后,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股份”或“公司”)发布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000吨1-硝基蒽醌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审议通过暂缓建设年产20000吨1-硝基蒽醌项目的议案。该项目原预计总投资2亿元,因所属硝化工艺监管政策更新、安全管控标准升级,原有设备及技术方案无法同时满足新规要求与原定产能指标,为规避投资风险、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决定暂缓项目建设。目前项目仅支付少量设备预付款且已全额收回,未开展土建投资,本次暂缓投资对公司财务、业绩及长期发展战略无重大负面影响。
公告披露,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000吨1-硝基蒽醌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绍兴市柯桥区公司现有厂区内新建年产20000吨1-硝基蒽醌项目,预计总投资2亿元。
该项目于2024年获得环评批复、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于2025年获得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该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与设备供应商签订《连续化装置加工承揽合同》后支付首套设备款项314.47万元,该项目尚未开展土建工程投资。
年产20000吨1-硝基蒽醌项目涉及硝化工艺,该工艺属于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工艺,硝化企业列入高危细分领域企业。应急管理部下发《关于完善硝化企业安全风险排查重点内容的函》后,进一步强化对硝化装置的安全风险管控,对管式反应器的反应过程及后续处理单元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司技术部门会同设备供应商,依据新要求对原硝化装置反应过程及后续处理单元设备配置方案进行全面论证与评估,并开展了多轮技术沟通与设计调整,力求在满足新规范的前提下实现原定产能与技术指标。现阶段调整后装置的设备配置、关键技术指标及单套设备产能目标无法同时达到原定目标。
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投资风险,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暂缓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动态及安全技术发展情况,结合自身实际,适时评估是否重启该项目。
2026年6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缓投资年产20000吨1-硝基蒽醌项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次暂缓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告表示,经友好协商,公司已与设备供应商就原《连续化装置加工承揽合同》签订《终止协议》,设备供应商已退还公司支付的设备款项,且本项目尚未开展土建工程投资,本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较小。因此,暂缓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