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天安新材(603725)发布公告披露,旗下控股子公司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下称 “石湾鹰牌”)因与合作方合同纠纷被申请财产保全,初期两账户合计近 900 万元资金遭冻结,经公司提出异议后,法院已解除超额冻结部分,当前有效冻结资金 703.56 万元。公司表示,本次冻结金额占净资产比例极低,暂未对日常经营形成实质性冲击。
公告显示,本次保全纠纷源于石湾鹰牌与深圳汇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合同诉讼,原告汇鑫新材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要求冻结标的 703.56 万元。法院先后冻结石湾鹰牌两个银行账户:中国银行佛山石湾支行基本户冻结 703.56 万元,平安银行佛山汾江支行账户冻结 189.49 万元,合计冻结 893.05 万元,超出涉案保全标的。
发现超额冻结后,石湾鹰牌第一时间向法院提交执行异议,申请释放超额查封资金。截至公告披露时点,法院已完成 189.49 万元超额资金解冻,目前仅中国银行基本户 703.56 万元处于冻结状态。
从资金规模来看,本次冻结金额对上市公司整体资金盘影响有限。公告数据显示,703.56 万元冻结资金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0.84%,占同期货币资金比例 1.45%。天安新材称,涉案账户内其余资金可正常划转,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全部银行账户均无查封、冻结等限制,采购、生产、销售、薪酬发放等经营活动有序开展,本次保全措施未对母子公司运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同时提示风险,本次资金冻结仅为诉讼阶段程序性保全手段,并非法院对双方权责作出实体判决。目前该合同纠纷尚未开庭审理,案件最终走向、赔付金额等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利润的影响需以生效司法裁决为准。现阶段石湾鹰牌已组建法务团队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力争尽快化解本次诉讼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