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棉股份: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届满 标的资产未发生减值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智能财讯红棉股份(000523)6月29日晚间公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已届满,标的资产未发生减值,业绩承诺方无需向公司进行减值补偿。
据公告,公司于2023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以所持广州浪奇日用品、韶关浪奇、辽宁浪奇实业及广州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等四家子公司股权,与轻工集团所持新仕诚60%股份进行资产置换,置换差额由轻工集团以现金补足,重组完成后公司持有新仕诚60%股权,交易作价约6.14亿元。
公告称,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新仕诚2023年至2025年度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991.03万元、7395.10万元、7987.30万元。经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新仕诚三年实际实现净利润分别为6034.31万元、7539.07万元、8042.21万元,完成率分别为100.72%、101.95%、100.69%,各年度均超额完成业绩承诺。承诺期内,新仕诚向股东累计分红2747.67万元。
此外,公告显示,公司委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报告,新仕诚股东全部权益可收回金额约为10.42亿元,较交易时评估价值高出约1884.72 万元;标的资产60%股权可收回金额约为6.25亿元,大于交易作价6.14亿元,承诺期届满未发生减值。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确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未发生减值,业绩承诺方无需进行减值补偿。
核校:张蒲程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