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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29 22:36:20 股吧网页版
两个月内官宣三家!城农商行密集引入“同业股东”
来源:国际金融报

  《国际金融报》记者注意到,自5月以来,黄河农商行、红塔银行、廊坊银行等机构纷纷引入同业股东。

  其中,黄河农商行正按照统一法人模式推进当地省联社改革,宁夏银行获批受让黄河农商行的股权并成为第三大股东,或将对当地省联社改革产生标志性意义。

  受访专家指出,对被参股方而言,引入同业股东有助于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并借助股东在风控、科技、渠道等方面的经验实现能力升级。

银行频现“参股同业”

  银行参股同业,本质是商业银行作为投资主体,通过股权受让、增资扩股、司法抵债等方式持有其他商业银行的股份,是近年城商行、农商行等中小银行改革化险、优化区域金融资源配置的主流操作模式之一。

  6月26日,中信银行发布公告称,云南红塔银行已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作出的批复,同意由中信银行受让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91455万股股份,受让后,该行将持有云南红塔银行14.52%的股份。

  中信银行同时称,目前已完成股权转让工作,正式成为云南红塔银行股东。本次交易有助于深化各方战略合作,进一步深耕产业链金融,开拓业务发展新空间。

  同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发布批复,同意宁夏银行受让江苏汇金控股集团、江苏明德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黄河农商行股份,分别为11433万股和2692.2989万股。此次股权变更后,宁夏银行将持有黄河农商行14125.2989万股股份,持股比例达到7.635%。

  据黄河农商行2025年年报,该行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12.70%、8.07%和6.68%。这意味着此次股权变更后,宁夏银行将跻身黄河农商行第三大股东。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股份的出让方之一江苏汇金控股集团,原为该行第四大股东,其持有的股份此前便已被法院裁定给宁夏银行抵债,只是暂未办理过户。

  更早前的5月份,河北金融监管局批复同意廊坊银行的股权变更请示,由厦门国际银行受让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持有的8627万股股份。受让后,厦门国际银行合计持有廊坊银行369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4%。

  在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ZIBS)助理教授邵辉看来,近期多家银行参股同业密集落地,背后有多重因素驱动。

  邵辉分析,从宏观层面看,当前中小银行股权流转困难、部分股东经营承压退出意愿强烈,而银行同业作为战略投资者接盘,既能化解股权冻结或流拍困境,又能实现国资体系内的资源优化配置。从经营角度看,对参股方来说,能够以较低估值获取优质金融牌照和区域网点资源,拓展业务版图并深化产业链金融服务;对被参股方而言,引入同业股东有助于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并借助股东在风控、科技、渠道等方面的经验实现能力升级。

助推省联社改革

  值得关注的是,宁夏银行此次参股黄河农商行,或将对当地省联社改革产生助力。

  据了解,宁夏银行成立于1998年,前身是银川市商业银行。2007年正式更名为宁夏银行,成为宁夏第一家“宁”字号地方商业银行,也是西部地区第一家以省级行政区命名的地方商业银行。黄河农商行是经国务院同意、原银保监会确定的全国首家省级联社改革试点单位。

  自成立以来,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先后向区内19家县市联社(农商行)投资入股,平均持股27.7%,成为各县市联社(农商行)的第一大股东,当前正按照统一法人模式推进改革,拟吸收合并辖内19家县市农商行。

  公开信息显示,黄河农商行曾在2026年新年贺词中透露,“宁夏农商行深化改革方案最终获得批准”。5月26日,该行发布《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审议事项中包括关于该行因吸收合并19家县市农商行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以及启动定向募股增加注册资本工作的议案。

  邵辉认为,宁夏银行获批受让黄河农商行的股权并成为第三大股东,对黄河农商行正在推进的省联社改革具有标志性意义。宁夏银行作为同属宁夏地区的城商行入股,一方面能够在股权层面强化资本纽带,为改革后的省级农商行注入更稳定的股东资源;另一方面,两家机构在区域内的业务协同空间较大,有助于在统一法人改革过程中平稳过渡客户资源、优化网点布局,并提升整体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浙江、山西、四川、广西等14个省份完成省级农信机构组建。今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将“完成全区农商银行统一法人改革”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

  远东资信研究院研究与发展部研究员柴柯青在研报中指出,省级统一法人模式改革程度相对较高,县域行社注销后改为分支机构由省级法人统筹管理,适合行社基础薄弱、历史包袱较重,且省级政府推动能力强的地区,改革周期较长,能够集中化解风险。统一法人模式需要理顺本部与分支行之间的权责边界,避免管理真空或过度集权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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