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检验检测报告滥用、造假等乱象,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广东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使用CMA检验检测报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拳整治行业不规范行为。新规将明确要求采购人、供应商及检测机构压实主体责任,严防“一纸假报告”扰乱市场秩序。这标志着广东省对检验检测行业的监管从“准入”向“全过程”转变,将有效遏制“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持续净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据了解,CMA检验检测报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作为产品质量证明材料被广泛使用。但是,近年来违规使用CMA报告的情形日益增多,破坏市场公平竞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针对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广东省财政厅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通知》,明确各方责任和操作指引,从源头上防范和打击使用虚假CMA报告的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财政资金安全。
据悉,新规直击当前政府采购中的三大痛点:采购人随意设门槛、供应商造假成本低、检测机构超范围出证。
一是压实三方责任,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通知》首次系统性地厘清了各方权责边界:采购人需“量体裁衣”,严禁笼统要求供应商提供CMA报告,必须明确具体的检测项目和依据标准,并预留足够的检测周期。一旦发现报告出具机构存在失信、资质注销等异常情形,须立即启动核查程序。供应商对报告真实性负首要责任。若委托第三方获取报告,必须确保该机构具备相应资质。新规鼓励供应商“留痕”,妥善保存委托合同、送样凭证及付款记录,以备溯源。检验检测机构严禁“挂羊头卖狗肉”,必须在资质认定范围内出具报告,检测方法未获资质不得标注CMA标志。
二是升级查验手段,识破“李鬼”陷阱。省内机构资质可通过“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市场监管总局许可的可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核实。访问查询网址时需核实底部的ICP备案及公安网备信息,防止落入伪造“验真网站”的圈套。三是异常识别,凡报告中出现“*”“★”等符号标注“超出资质范围”,或声称“数据由委托方提供未经检测”的,均属违法违规报告。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涉嫌犯罪将移送公安。《通知》强调,广东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与财政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常态化协查机制,形成对政府采购领域使用虚假CMA报告的打击合力。财政部门在抽查中发现虚假报告将直接通报市监部门查处;网络平台若放任商家售卖虚假报告,将被上报省级监管部门;对于涉嫌伪造企事业单位印章的犯罪行为,将直接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