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个月,三笔银行同业参股的交易相继获批落地,引发市场关注。
6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批复,同意宁夏银行受让江苏汇金控股集团持有的黄河农商行11433万股股份、江苏明德实业持有的2692.2989万股股份。

此前,中信银行已获监管批复同意受让昆明产投持有的云南红塔银行约9.15亿股股份,持股比例14.52%,正式成为第四大股东。这笔交易最终成交价为9.81亿元。
更早的5月18日,河北金融监管局批复,同意厦门国际银行受让华夏幸福持有的廊坊银行8627万股股份。受让后,厦门国际银行合计持有廊坊银行3.69亿股,持股比例升至6.4%。
从行业视角看,三笔交易勾勒出当前中小银行股权变局的三种典型路径。业内认为,同业参股也将为受让方银行和被投资的中小银行带来新的发展契机。
同业参股密集落地
据监管批复,此次受让落地后,宁夏银行将合计持有黄河农商行14125.3万股,持股比例达7.635%,成为该行第三大股东。
宁夏银行与黄河农商行的这笔交易,最初源于一笔“被动抵债”。
据黄河农商行2024年年报披露,江苏汇金控股所持股权此前已被法院裁定给宁夏银行抵债,暂未完成过户。因银行股权变更需履行监管审批程序,从债权发生到裁定、再到监管批复,前后历时数年,宁夏银行被“推上”第三大股东的位置。
中信银行入局的逻辑与宁夏银行截然不同。云南红塔银行并非问题机构,中信银行的核心驱动力在于业务扩张。
公开信息显示,云南红塔银行前身为玉溪市商业银行,2015年引入云南合和(集团)、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等入股后更名,国有法人持股超85%。截至2025年末,该行资产总额1514亿元,设有41家分支机构,机构网点覆盖云南省9个州(市)。
厦门国际银行的入股,则源于廊坊银行持续数年的“去地产化”进程。
廊坊银行2015年第一大股东曾为华夏幸福,2021年华夏幸福债务危机爆发后持续出让所持廊坊银行股份。2025年初,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受让多家股东股权,以19.99%持股比例成为第一大股东,廊坊银行完成从“地产系”主导向国资控股的转型。厦门国际银行的此次增持,也被视作国资入主后的又一关键步骤。
冠苕咨询创始人、资深金融监管政策专家周毅钦对记者表示,有的中小银行的原股东因经营承压或债务问题急需退出,股权面临流拍或司法冻结困境,引入同业作为战略投资者是化解股权僵局的一种有效手段。
“对参股方而言,这提供了以较低估值获拓展业务版图的机会,例如中信银行入股红塔银行就是意在深耕产业链金融。长期而言,通过引入风控体系更成熟、资源更丰富的同业股东,被参股中小银行有望改善公司治理、提升资本实力,而参股方则能实现区域布局与协同效应,是一种多方共赢的市场化选择。”周毅钦表示。
中小银行股权变局的三种路径
在中小银行改革化险与股权流转加速的背景下,同业参股正成为优化区域金融资源配置的主流模式之一。
从行业视角看,前述三笔交易勾勒出当前中小银行股权变局的三种典型路径:被动抵债式入局、战略卡位式布局、问题股东出清式优化。
博通分析金融行业分析师王蓬博认为,引入同业股东是当前金融环境下一种务实的选择。面对资本补充压力、业务增长乏力以及治理能力有限等现实约束,通过引入有经验的银行作为股东,可以在保持本地化经营的同时,获得更稳定的资本支持和管理经验,有助于提升整体稳健性。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对记者表示,中小银行引入同业股东,对自身而言可以直接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同时,有助于优化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入股的银行同业可以输出管理经验、风控体系等,实现“造血式”帮扶而非简单注资。
这三笔交易虽各自逻辑迥异,却也折射出当前中小银行股权变局的深层共性。
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表示,近期多起交易的落地,表明同业参股举措正在成为中小银行改革化险的新型模式。对受让方银行而言,能够以合理估值获取区域资源、拓展业务版图的战略机会;对作为被投方的中小银行来说,能够优化股权结构、改善治理,同时也迎来出清问题股东的优良契机。
王蓬博表示,监管对这类交易的审慎放行,实际上也体现出对中小银行风险化解路径的引导。在强调地方金融稳定的大背景下,单纯依赖外部注资或市场自发调整效率较低,而通过银行间股权合作,既能增强单体机构韧性,也有助于构建区域内的风险联防机制,为后续更深层次的整合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