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修订“五篇大文章”券商专项评价办法 考核由试行转为正式实施
来源:中国经营报
6月30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修订发布了《证券公司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专项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本次修订标志着该专项评价由先前的“试行”阶段正式转为“正式实施”,旨在进一步激励证券公司在“十五五”时期结合自身资源禀赋与业务特色,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
本次修订总体遵循三大原则:一是坚持目标导向,紧扣“十五五”战略需要,引导行业资源向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低碳、普惠民生等重点领域聚集;二是保持总体稳定,在不盲目大改的前提下适度优化指标;三是引导差异化发展,鼓励券商立足自身优势深耕细分领域。
据了解,本次《评价办法》的核心修改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突出功能发挥导向:在现有指标基础上,新增了“服务居民财富管理”指标,并进一步完善了“服务居民养老”指标,以更好满足投资者的资产管理需求。
二是优化细化统计口径:扩大服务覆盖面,在债权融资统计中增加了资产证券化产品(ABS),在股权融资统计中则新增了境内科技型企业赴境外上市和融资项目等。
三是适度调整计分标准:将定量指标的细化排名区间由原先的前50名扩大至前60名;同时,将“业务资源持续投入”的计分方式由综合增长率调整为专项增长率。
四是删除个别评价指标:剔除了部分重合指标,以确保与其他评价体系做好衔接,避免重复评价。
中证协表示,下一步将切实做好《评价办法》的落地实施工作,未来将通过总结并宣传行业示范案例,充分发挥专项评价的激励约束作用,引导证券公司回归功能性本源,全面推动证券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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