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宇人(688573)7月1日晚间披露公告,公司及子公司账户合计被冻结120.60万元。
公告显示,本次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18.58万元资金被冻结,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信宇人科技有限公司2.01万元资金被冻结。

公司从银行获悉,上述冻结资金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为(2026)粤0604执保11887号之一和(2026)粤0604执保11887号之二,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惠州市信宇人科技有限公司与佛山市翔坤钢业有限公司因货款支付产生的民事纠纷申请冻结资金247.31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收到正式法律文件。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公司银行账户累计被冻结资金120.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16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余额的0.4739%。本次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信宇人表示,公司知悉上述事宜之后,积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联系,充分听取专业法律顾问的意见,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争取尽快妥善解决上述事项。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并于2023年8月上市,主要从事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包括锂离子电池生产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和其他自动化设备。
值得注意的是,信宇人业绩上市次年便亏损。财务数据显示,2023年至2025年公司营收分别为5.936亿元、6.218亿元、2.612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835万元、-7337万元、-4.707亿元。
在亏损的同时,信宇人上市仅四个月就出现募集资金占用情形。
根据今年2月底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披露的《2025年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显示,经公司自查,2023年12月至2025年4月期间,上市公司募投项目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及其关联方与信宇人实际控制人杨志明控制的账户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资金最终流向实际控制人指定账户,金额总计3,710.70万元,上述资金往来构成募集资金占用的情形。
2026年1月1日,公司披露《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自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控制人已还清占用资金本息合计3,948.68万元。
因此,上交所对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杨志明予以公开谴责,对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陈虎,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余德山予以通报批评。
最新财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公司营收同比增长逾50%,但净利润下滑近四成。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