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锌电(002114)7月1日晚间披露公告,公司子公司因越界开采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由此前的2028万元罚款减至1999万元。
据了解,2025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普定县宏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矿业)收到普定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普定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普自然资执罚[2024-26]),对宏泰矿业所属普定县鸡场坡乡砂岩铅锌矿(以下简称:砂岩铅锌矿)、贵州省普定县鸡场玉合铅锌矿(以下简称:玉合铅锌矿)因越界开采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责令砂岩铅锌矿、玉合铅锌矿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没收砂岩铅锌矿越界开采矿产品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共计1911.50万元;对玉合铅锌矿处以越界开采矿产品总价百分之二十的罚款116.21万元。
然而,公司对普自然资执罚[2024-26]号行政处罚存在较大争议,向普定县人民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
根据公司依法提起的行政复议,经普定县自然资源局自查核实,于2025年12月出具了《普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撤销普自然资执罚〔2024-26〕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决定》,普定县自然资源局作出如下决定:撤销《普定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普自然资执罚〔2024-26〕)。
近日,普定县自然资源局出具了《普定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普自然资执罚[2026-01]),宏泰矿业所属砂岩铅锌矿、玉合铅锌矿未经批准,超越采矿许可证批准范围越界开采的行为,根据规定,对宏泰矿业作出行政处罚。
其中,责令宏泰矿业砂岩铅锌矿、玉合铅锌矿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没收宏泰矿业砂岩铅锌矿越界开采矿产品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共计人民币1911.50万元;对宏泰矿业玉合铅锌矿越界开采矿产品违法行为处以矿产品销售总价百分之十五的罚款87.16万元。合计处罚没人民币1998.66万元。
罗平锌电表示,目前,宏泰矿业已完成矿山开采全面排查,并退回本矿区正常开采。公司全资子公司宏泰矿业下属砂岩铅锌矿、玉合铅锌矿收到普定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普自然资执罚[2024-26])后,已根据要求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并于2025年将2027.71万元罚款缴纳完毕。
公司基于谨慎原则,2025年度已按照原处罚暂估确认营业外支出2027.71万元。本次最新的处罚决定书确认的罚款金额较原处罚决定书的处罚金额减少29.05万元,公司将向普定县自然资源局申请退回多缴纳罚款,同时根据会计准则要求转回多计提营业外支出。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会对公司2026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