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交易新规来了,哪些要点要注意?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据报道,经过两个多月的市场技术与业务准备,A股交易新规将于下周一起正式施行。本次交易规则主要涉及三项核心调整内容。
一是调整基金尾盘交易习惯。此前,沪市基金尾盘采用连续竞价交易模式。7月6日起,包括ETF、LOF、REITs在内的沪市基金产品在14:57~15:00的收盘阶段,将与股票一致,实行收盘集合竞价,并以集合竞价撮合结果确定当日收盘价。上述调整有助于统一沪市各类产品的收盘交易机制,进一步提升基金收盘阶段价格稳定性和定价效率。
二是扩展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品种。此前,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仅适用于科创板股票,新规实施后,该交易方式拓展至沪市全部A股及ETF。具体交易安排上,投资者可在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30提交收盘定价申报,15:05~15:30,交易所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此外,根据规则变化与业务需要,交易规则也对纪律处分等相关规定进行了适应性调整。
三是调整主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比例限制。此前,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5%。7月6日起,主板风险警示股票的涨跌幅限制比例将调整为10%,与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以提升定价效率,减少板块内机制差异。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