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对外投资领域的首部行政法规。
近年来,我国对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据商务部、外汇局统计,2025年,我国全行业对外直接投资约1.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7.4%。此外,商务部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中国在境外设立企业超5万家,对外投资足迹已遍布全球190多个国家和地区。
在此背景下,《规定》的施行可谓恰逢其时,有助于进一步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对外投资高质量发展。
笔者认为,《规定》是护航企业稳健“出海”的“定海神针”,不仅为“出海”企业提供坚实的制度依托,更为其拓展海外市场创造广阔空间。中国企业“出海”应乘势而上,将制度红利转化为发展动力。
其一,坚守合规底线,筑牢防范风险的“防火墙”。企业“出海”应将合规经营视为生命线,主动接受全过程监管,健全内部合规审查机制,维护对外投资市场秩序。面对复杂的海外环境,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前期风险评估和中后期项目跟踪机制,在抢抓市场机遇的同时,做到守法经营、稳健经营,实现“走得快”与“走得稳”的统一。
其二,善用制度工具,维护自身权益。《规定》构建全链条保护体系,鼓励投资者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化解对外投资有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出海”企业在遭遇投资壁垒或各类纠纷时,应积极通过多种途径依法维权,依托综合服务体系为海外资产安全筑牢防护网。
其三,对接国际规则,争当产业链高质量共建“排头兵”。“出海”企业应跳出单纯的“产品出海”传统路径,向“标准出海”、“品牌出海”升级。在对外投资活动中,主动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提升跨国经营管理水平,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开展绿地投资与跨国并购,通过市场化原则优化全球资源配置。中国企业既要“走出去”还要“融进去”,通过“中国大脑+全球手脚”的模式突破发展限制,实现高质量发展。
以《规定》施行为新起点,广大“出海”企业应在制度护航下行稳致远,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跨国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