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场监管总局,2016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正式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是一项旨在规范政府经济促进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2019年,制度实现了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全覆盖。十年来,全国累计审查政策措施188万件,废止和修订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12.3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年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持续跃升。2022年修改的反垄断法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力推动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法治化进程。2024年,《公平竞争审查条例》颁布实施,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公平竞争审查的对象、标准、机制、监督保障等作出系统性规定。2025年,《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实施生效,从市场准入和退出、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生产经营成本和生产经营行为四个方面,细化了有关政府行为的红线底线,标志着公平竞争审查全方位、多层次的制度体系日趋完善。
数据显示,《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对9.06万件拟由本级人民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对1.5万余件提出审查修改意见,并会同起草单位调整至符合规定,有力防止各地新增政策措施中含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内容。
为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突出问题,经国务院同意,市场监管总局先后于2019年和2023年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2019年,全国共梳理存量政策措施106.98万件,清理存在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问题的政策措施约0.6万件;2023年,共梳理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各类政策措施69.04万件,清理问题文件约0.42万件。一批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行为得到纠治,切实增强了各级地方政府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有力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向前迈进。
十年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政策抽查、案例公布、约谈督促,推动审查责任压实;通过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业务竞赛、知识竞赛、云课堂培训等形式,推动公平竞争法律政策深入人心。各地公平竞争意识持续提升,从被动审查转向主动守规,把公平竞争从外部约束转化为内在自觉。越来越多干部认识到,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不是削弱发展力度,而是以更优营商环境激发更强发展活力。
“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制定重点领域公平竞争合规指引,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随着《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未来将在更高法治水平、更广制度覆盖、更深治理维度上持续发力,为各类经营主体创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