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宜(688033)7月3日盘后公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绵阳天宜近日收到法院送达的关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传票、《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据悉,2022年12月1日、12月23日,原、被告分别签订了两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由原告城建集团承建“天宜上佳智慧交通数字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三标段”以及“天宜上佳智慧交通数字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三期一标段”项目。现原告早已依约施工完毕,工程总价2.36亿元,然而被告仅支付1.98亿元,尚欠付原告工程款3805万元、迟延支付工程款违约金。
城建集团诉请判令绵阳天宜立即支付工程款3805万元以及迟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金,并诉请判令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确认城建集团在3805万元建设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ST天宜表示,公司高度重视上述诉讼,目前已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诉,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鉴于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ST天宜在公告中提示了若干其他风险: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因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2.4.2条第一款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及因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中审众环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2.4.10条等相关规定,后续若公司未满足第12.4.10条规定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尽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但不代表公司已进入重整程序,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裁定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目前,公司偿债能力有限,资金短缺已成为当前阶段的主要矛盾。公司及子公司因欠款问题面临多家金融机构及供应商提起的法律诉讼,部分银行账户已被法院查封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被冻结流动资金规模较大,多数银行账户受限,对公司日常经营收支已产生较大影响。
*ST天宜主营业务为高铁动车组用粉末冶金闸片及机车、城轨车辆闸片、闸瓦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业绩方面,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3亿元,同比下降10.48%;归母净利润-22.35亿元,亏损同比扩大,上年亏损近15亿元。
2026年一季度,*ST天宜实现收入1.16亿元,同比下降49.93%;归母净利润-8516万元,同比减亏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