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机床:公司及原高管犯欺诈发行证券罪终审维持原判,公司罚2000万
来源:南方财经网
南方财经7月3日电,据企业预警通,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7月1日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就其及原法定代表人陈永开、原副总会计师徐晓光犯欺诈发行证券罪一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裁定为终审裁定。经查,该公司在发行“16大机床SCP002”及“16大机床SCP003”超短期融资券时,在募集说明书中隐瞒重要事实或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债券数额巨大。判决大连机床集团犯欺诈发行证券罪,判处罚金2000万元;陈永开犯欺诈发行证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与他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5万元;徐晓光犯欺诈发行证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与他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