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监会官网,证监会国际司日前披露最新一批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6年6月29日—2026年7月3日),其中包括昆山玛冀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玛冀电子”),证监会要求玛冀电子就股权代持形成原因、演变情况、合法合规性,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问题作出说明。
具体来说,证监会请玛冀电子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补充说明:(1)公司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及定价依据,是否存在入股价格异常的情况,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的情形;(2)请就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以及公司主体资格和有效存续情况出具结论性意见。
二、请补充说明历史沿革中股权代持双方名称、代持股权比例、代持起止时间、解除代持方式,并结合被代持方在代持期间的任职情况,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相关规定进一步说明股权代持形成原因、演变情况、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股权代持期间被代持方是否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包括是否违反竞业禁止规定),并结合上述情况按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说明控股股东持有的股权是否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三、请补充说明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参与人员是否为公司员工,具体人员构成及任职情况,参与人员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外部人员,如有,请说明外部人员的入股原因及背景、入股价格、作价依据、资金来源,如入股价格与员工相同或接近,说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员工持股平台是否存在预留份额或未授予的份额。
四、请补充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要求。
五、请补充说明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六、请补充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此前,港交所2026年3月31日披露信息显示,玛冀电子向该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平安证券(香港)担任独家保荐人。
招股书显示,玛冀电子是一家先进制程芯片功率电感器解决方案供应商,产品应用于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及高性能计算领域。公司采用设计导入业务模式,在终端客户产品开发阶段提供定制化功率电感器,而非供应标准化组件。
根据灼识咨询报告,按2024年先进制程芯片功率电感器解决方案收入计,玛冀电子在总部设于中国内地的供应商中排名第一,全球排名第六。这意味着公司在中国内地供应商中居首,但也面临来自国际巨头的竞争压力。此外,公司业务高度依赖下游消费电子及AI芯片行业的需求波动,定制化业务模式也对客户合作稳定性提出更高要求。
财务数据显示,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收入分别为3.62亿元、4.36亿元及4.71亿元人民币。同期毛利分别为6357.3万元、8175.9万元及1.01亿元,毛利率从17.6%升至18.8%,2025年进一步增至21.5%。
尽管收入持续增长,玛冀电子仍未实现盈利。招股书显示,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公司年内亏损分别为3776.1万元、2229.2万元及1791.4万元人民币。三年累计亏损7796.7万元,但亏损幅度呈现逐年收窄趋势。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