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尔激光申请港股IPO被要求说明:境外子公司境外投资是否合规?未决诉讼影响如何?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6年6月29日——2026年7月3日)》,共对7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证监会要求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帝尔激光”)说明其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等相关事宜,包括监管程序、合规性情况等,并就公司未决诉讼最新进展情况作出说明。
具体而言,证监会要求该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补充说明公司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二、请补充说明公司未决诉讼最新进展情况,相关情形是否会对未来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是否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障碍,相关未决诉讼是否充分披露。
今年4月20日,据港交所披露,帝尔激光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书,中金公司为独家保荐人。
帝尔激光是一家以自主创新激光技术为核心,面向光伏、半导体和新型显示等领域,提供激光精密微纳加工解决方案的企业。公司主要从事高效光伏电池及组件的激光加工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及配套服务,核心设备覆盖BC、TOPCon、HJT、钙钛矿、叠层、PERC等电池及组件生产全流程激光加工环节。
据悉,帝尔激光于2008年在武汉创立,2019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776。
帝尔激光在招股书中称,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6.09亿元、20.14亿元、20.31亿元,毛利率分别为45.8%、46.3%和45.5%;公司净利润分别为4.61亿元、5.28亿元、5.19亿元,2025年净利润略有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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