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中院就LV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深圳市茉莉奶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吴中经济开发区东侠饮品店,侵害LV7件四叶花卉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茉莉奶白主体公司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LV经济损失1000万元、维权合理开支30万元,合计1030万元。
十几元一杯的网红奶茶和动辄上万元的奢侈品,怎么看都八竿子打不着,再加上千万元的赔偿金额,“LV想钱想疯了”“过度维权”成了大众热议的方向。7月2日,茉莉奶白创始人表示将上诉,有律师分析,二审翻盘希望不大,“改判空间有限,更多是在于赔偿额的调整”。虽然茉莉奶白大概率会输掉这场官司,但替它喊冤鸣不平的人并不少,其中一种说法是,茉莉奶白与LV并不构成直接竞争关系,“卖包的凭什么管到卖奶茶的”,这也让不少人认为,跨行业维权成了大品牌的“特权”。
但实际上,这是对商标保护逻辑的误解。就以此案为例,LV的Monogram四叶花卉图案自1896年设计至今,已成为全球奢侈品行业最具辨识度的视觉符号之一。无论其设计灵感、图样来源是否与中国传统纹样相关,就法律层面而言,LV在我国持有7件经核准注册的四叶花卉图形注册商标,且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其商标权也就理应受到保护。
更进一步讲,在商业活动中,茶饮品牌使用高度近似的图案时,即便二者分属完全不同的消费赛道,也极易让消费者产生联名合作、官方授权的错误联想。而无偿借用他人的品牌认知为自身引流,就属于典型的商誉攀附与商标淡化。商标法第十三条就规定,驰名商标在不相同或不相类似商品上仍受保护,只要相关使用行为足以使公众产生混淆或不当联想。
法律对此作出规制,维护的是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而非特定企业的利益。甚至2026年最新修改的商标法明确,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也能得到跨类保护。这一改动衔接国际条约,不仅为境外企业在华经营提供稳定法治预期,同时,面对我国知名品牌在海外频频遭遇商标抢注的现象,此举也为我国企业境外维权提供了制度背书,以对等原则推动海外市场对中国品牌给予同等保护。
值得一提的是,茉莉奶白申请注册的四叶花卉图案商标均处于驳回复审或无效状态。也就是说,茉莉奶白明知该图形的使用缺乏法律授权,且“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却仍选择带着四叶花卉“裸奔”。无论茉莉奶白是刻意打擦边球、搭便车,还是法律风险意识薄弱,这恐怕都是一笔不菲的学费,也成了自己给自己挖的坑。
此案作为新茶饮品牌被奢侈品索赔且判赔金额较高的案例,无疑也给其他企业敲响了警钟。目前不少新茶饮品牌在品牌设计、配色、包装甚至联名方式上,都开始借鉴国际奢侈品牌常用的视觉语言。尽管当中具体的法律风险仍需商榷,但尽快加强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仍是不宜轻视的企业发展问题。
随着国内市场不断开放,企业深度融入全球竞争已成常态。严守知识产权合规底线,既是对他人品牌成果的尊重,也是企业规避经营风险、守护自身发展的必修课,切勿心怀侥幸、自吞苦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