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至今已“满月”,其中针对县区政府投资基金的相关要求引发业内热议,也给全国地方引导基金格局带来深刻影响。
证券时报记者从多地国资基金了解到,目前多地县区政府已经搁置了新设基金的方案,原本准备工商注册的县区级基金也已暂停;县区新设基金收紧,甚至还影响到了部分国资基金的募资。受访人士表示,相比去年发布的《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国办1号文”),本次新规将审批关口前置、全链条收紧,存量低效的基金将加速清理整合。
新设基金计划被搁置
“去年国办1号文下发时,县区还能变通落地一些产业基金,今年新规落地后,大家直接将新设方案全部搁置,连上报流程都不愿启动。”西部地区一地方国资基金负责人郭林(化名)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事实上,去年国办1号文就曾提出“县级政府应严格控制新设基金”,但一年多来,市场上仍有不少县区级新设基金。如今私募基金新规明确指出:“严控新设政府投资基金,县区原则上不得新设,确有必要新设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从“严控”到“原则上不得新设”,政策口子明显收紧。“去年国办1号文更多是财政条线的规范要求,偏软性指引;此次新规是整个私募行业的顶层监管文件,直接将管控关口前置到了工商登记环节,没通过会商连带‘私募’字样的营业执照都无法办理,是硬门槛。”福建地区一国资负责人张涛(化名)向记者透露,当地工商系统在私募基金新规出来之后的十来天里,都办理不了带“私募基金”字样的企业经营范围。
对于何为“县区主导发起的基金”,张涛认为,界定核心在于两大维度:一是县区财政或区属国企是否为主要出资人,二是基金的设立决策、投向要求、返投规则是不是由县区说了算。如果县区只是出钱参与上级发起的基金,不掌握主导权,就不算管控范围内的“县区新设基金”。
郭林则表示,即便部分县区仅出资10%,其余资金来自省市级国资、市场化大企业,但基金的注册地、管理人全部落在本区,在监管口径中依然会被划归为县区自主设立基金,这类基金的审批流程将会大幅拉长。
过去多年,县区引导基金一直是地方招商最核心抓手,通过财政出资设立基金,绑定落地企业返投、土地、配套等条件,形成了完整招商闭环。如今政策收紧,基金作为招引的工具职能,基层政府设立基金的动力将大打折扣。
安徽地区一名地方招商人士对记者表示,过去有些县区在对接项目时,习惯性将基金作为重要谈判筹码,“地方设基金给企业资金支持,还可以协调国资平台跟投,现在不得新设基金,意味着县区招商干部不能再轻易承诺为企业专门新设基金,也不能再将基金作为常规招商政策摆在前面”。
“当前行业整体已进入从严监管周期,从上到下都在收紧口径,中基协备案、工商注册、地方金融办前置审批层层加码,新设基金的门槛被抬至前所未有的高度。”郭林感慨道。
或影响中小GP募资
政策收紧带来的连锁反应已传导至募资端。以往市区两级联合设立基金是行业常态,县区资金也是市级国资基金重要有限合伙人(LP)来源。一名长三角地区国资投资机构负责人告诉记者,原本储备了两只市区联动合作基金,如今在新规下,县区基金出资意愿弱了,这家国资普通合伙人(GP)的募资难度也将加大。
“虽然县区的储备资金未必会减少,且出资主体可能会由基金公司变成产投公司,但这样风险和考核压力也会变大,因此县区的出资意愿可能会基于这种考虑而降低。”上述负责人表示。
不过,在张涛看来,新规对市级基金的募资影响不算很大,“新规禁的是县区自己主导设基金,并不是不让县区出钱。县区作为LP出资参与市级国资基金完全合规,因此,县区的出资需求会往市级平台集中”。
此外,据记者了解,过去大量中小VC机构的核心募资来源是县区引导基金,以近期备受业内关注的天空工场基金为例,其下设基金合作对象多为县区级政府基金,这些地方多数产业基础较为薄弱,希望通过与基金合作的方式完成企业的招引落地。
华南一家30亿元规模的VC机构投资人也坦言,该机构旗下基金有一半以上的出资来自县区引导基金,此次新规出台后县区基本不再新设基金,而存量的出资额度也在压缩。对于这类小型VC而言,若单纯依靠县域分散出资的募资模式难以为继,因此对这些GP而言,新规或将倒逼其募资策略转型,进而影响对硬科技的投资布局。
县区基金有两条“出路”
私募基金新规之所以重点向县区级基金“动刀子”,背后有着很现实的考量:眼下不少县区财政收支本就捉襟见肘,还有些地方靠城投垫资出资设立基金,这样无形中也埋下了隐性债务隐患。为此监管层明确要求,收紧各类财政出资的投资渠道,杜绝财政资金低效、无序投放。
上述福建国资负责人在采访中坦言,站在长期发展角度看,新规其实是件好事。“过去县区分散设立的小基金普遍专业度不够、同质化严重,实际产业带动效能并不高,因此,新规长期看来肯定是好事,也将倒逼招商提质。”
母基金研究中心梳理行业数据也印证了这一点:2025年底,全国存续县区基金数量占全部政府基金的44%,但单只平均规模不足市级基金五分之一,普遍存在资金分散、赛道同质化、专业度不足等短板。
在他看来,县区眼下主要有两条可行的应对路径:一是把原本打算投县区自有基金的资金,转而参与市级统筹母基金,县区依旧保留本地项目推荐权和相应返投份额;二是把以往依托基金实现招商让利的相关条款,梳理整合为标准化产业补贴、人才扶持政策,依靠政策组合拳持续培育产业。“统筹到更高层级运作后,专业能力和资源撬动能力都会更强,有实力的县区反而能借上级平台撬动更多的资本和项目,长期来看对产业发展是利好。”
新规落地后,不同城市感受到的冲击差异十分明显。郭林认为,北上广深各区财政充裕,且早已搭建起成熟的市级基金体系,新规对当地产业投资节奏影响不大;反观多数三四线城市,本身产业基础薄弱,县区引导基金是当地唯一的产业资本抓手,渠道收紧之后,短期内产业培育的力度难免出现下滑。
母基金研究中心研究员表示,分散县区小基金难以承担硬科技长周期投资,整合至省市级平台后,资金体量更大、投研团队更专业,能够围绕区域主导产业链开展全链条投资,从而集中力量攻坚核心技术,契合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顶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