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起,沪深北三家交易所同步修订的交易规则正式落地实施。业内人士表示,新规落地是A股市场化改革进程中的关键举措,将有助于促进市场稳定运行,更好满足投资者交易需求。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是指投资者在股市收盘后的一定时间内,以当日收盘价格继续买卖证券的交易方式。此次沪深交易所均扩大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适用范围。其中,上交所将适用证券范围由科创板股票扩展至全部A股和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深交所将适用范围由创业板股票扩展至深市A股、ETF。此外,北交所推出股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规则实施后,沪深交易所均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即主板ST股及*ST股)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与主板普通股票一致。
进一步完善市场定价机制,针对基金、大宗交易等细分品种的规则也有调整。其中,上交所将对场内基金的收盘交易机制进行调整,原本14:57至15:00的尾盘连续竞价模式,将改为收盘集合竞价模式,与股票交易规则保持统一。集合竞价期间,交易主机将统一接收买卖申报并在收盘时一次性撮合成交,期间不接受撤单申请。
深交所则将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调整为实时成交确认。协议大宗交易是指大额交易投资者与交易对手方一对一协商,就交易价格及数量达成一致后,申报至交易所确认成交的交易方式。规则实施后,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成交确认时间由15:00至15:30调整为9:30至11:30、13:00至15:30。
另外,新规还在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是指具备做市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按照相关规则和做市协议,为投资者提供证券买卖双边报价等流动性服务的交易制度。据悉,后续深交所将通过发布业务细则及指南等方式,进一步明确创业板股票做市业务具体安排,细化对做市商的监督管理要求。
北交所此次规则修订包括推出股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调整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大宗交易价格范围、明确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交易规定、增加严重异常波动监管安排等。其中,股票竞价交易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内3次同向异常波动、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0%或-60%、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0%或-75%等情形,属于严重异常波动。考虑到市场业务和技术准备情况,交易规则中部分条款具体施行时间将另行通知。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表示,本轮规则调整,体现了A股向成熟资本市场交易体系靠拢的演进方向。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适用范围的扩大,为大额资金提供了规避盘中价格冲击的独立成交通道;主板风险警示股涨跌幅比例放宽,有助于提升板块定价效率。另外,基金尾盘交易切换为集合竞价模式也将使收盘价更能充分反映多空博弈的均衡结果。
业内人士提示,新规对于投资者交易操作影响有限,但仍需注意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活跃度、交易安排与连续竞价阶段存在差异。对于主板风险警示股票,其价格涨跌幅限制虽然放宽,风险特征依然不同于普通股票,仍然代表公司存在经营或其他重大风险,退市风险依然存在。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股票风险警示制度和交易规定,关注股票的基本面情况和相关风险提示公告,根据自身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审慎参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