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今年4月对交易规则进行了修订,相关修订后的交易规则均将于今日起正式实施。
上交所修订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内容主要包括:
一、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证券范围,由科创板股票扩展至全部A股和交易型开放式基金。
二、基金收盘阶段交易方式由连续竞价调整为收盘集合竞价,并通过集合竞价产生收盘价。
三、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此外,根据规则变化与业务需要进行适应性修订,包括优化纪律处分等相关规定、完善部分规则表述等。
深交所交易规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一、在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制度。创业板股票交易可以实行做市商机制,创业板股票做市商的条件、权利、义务以及监督管理等事宜,由深交所另行规定。
二、调整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成交确认时间。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成交确认时间由15:00至15:30,调整为9:30至11:30、13:00至15:30。
三、扩大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适用范围。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适用品种由“创业板股票”扩展为“A股、交易型开放式基金”。
四、优化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安排。
五、整合主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比例限制相关内容,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与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
北交所修订要点:
推出股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调整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大宗交易价格范围、明确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交易规定、增加严重异常波动监管安排等。同时,对规则表述及体例结构进行了调整。
对于沪深交易所均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即主板ST股和*ST股)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机构分析认为,此次调整后对投资者的影响将主要体现在三方面:1、价格弹性增加:风险警示股每日波动空间扩大,交易活跃度可能提升。2、风险收益同步放大:波动空间翻倍,意味着潜在风险和收益均同步增加。3、理性投资提醒:风险警示股票本身存在较高退市风险,涨跌幅放宽不代表投资价值提升,请务必审慎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