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唐唯珂
7月2日,据媒体报道,全球连锁零售巨头7-Eleven(Seven-Eleven Inc.)正式向美国得克萨斯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交诉状,将运动品牌龙头耐克(Nike, Inc.)推上被告席。
7-Eleven指控耐克即将于7月11日发售的新款Air Max 95Big Bubble QS 2(货号IR1944-102),在鞋身侧条纹采用与自家标志性橙、绿、红三色横向条纹高度近似的配色组合,且刻意将发售日选定在7-Eleven年度品牌促销日“7-Eleven Day”,涉嫌违反美国《兰哈姆法》(Lanham Act),构成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及商业搭便车行为。
截至7月6日,耐克方面尚未发布官方回应,涉事鞋款已从SNKRS APP部分区域下架,二级市场溢价传闻四起。
配色商标遇上“便利店灵感”
本案最具争议之处在于,颜色组合本身能否成为受保护的商标客体?
7-Eleven在诉状中详细主张,其自1987年起在全球门店招牌、杯身、包装及广告物料中持续使用橙、绿、红三色横向条纹组合,并于2009年通过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成功将该色彩组合注册为商标。
耐克涉案的Air Max 95属于其与日本球鞋名店atmos合作的Convini Pack(便利店主题系列),该系列另一双配色对标日本罗森便利店蓝白红组合。
被诉鞋款在鞋身侧面波浪形分层结构中,以橙色网眼布、绿色合成革、红色麂皮横向排布三色条纹,鞋垫印有模糊便利店货架图案,SNKRS宣传文案使用“街角便利店”“买完零食散个步”等表述。
多家潮流媒体及电商平台直接将产品标注为7-Eleven Air Max 95,社交媒体上大量网友留言询问是否为双方官方联名,这些留言也正是7-Eleven举证消费者存在混淆可能性的核心证据。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诉讼是继Supreme诉麦当劳、LV诉茉莉奶白之后,近期又一起传统消费品企业向时尚、潮流品牌发起的视觉知识产权保卫战,折射出颜色商标(Color Mark)在跨界联名泛滥时代的维权边界之争。
IP博弈背后的品牌资产账
跳出法律条文,这场诉讼本质上是两家百亿量级品牌在IP资产估值与营销节点争夺上的正面碰撞。
7-Eleven全球门店逾8.3万家,美国本土超8000家,每年7月11日的7-Eleven Day向消费者免费发放思乐冰(Slurpee),是全美知名度最高的零售品牌节日之一,品牌调研机构Interbrand估算7-Eleven品牌价值超百亿美元。耐克2025财年全球营收逾520亿美元,Air Max系列是其复古产品线支柱,Air Max 95自1995年问世以来累计销量数千万双。
若便利店灵感款在7月11日如期铺货并被公众误认为官方联名,7-Eleven将面临品牌资产被稀释(Brand Dilution)的风险,未经授权关联可能削弱其商标显著性,长远或影响未来正品联名的议价能力及特许加盟体系的视觉管控。
反之,若法院签发临时禁令,耐克不仅面临已投产货品召回销毁的直接损失,更将承受Sneakerhead社群口碑折损与新品发售节奏被打乱的连带影响。
根据媒体报道,目前该案已分配至得克萨斯州北区联邦法院达拉斯分院审理,7-Eleven已申请开庭前临时禁令听证。耐克如未在7月10日前主动延期发售或改配色,法官最快将于发售前48小时裁定是否冻结销售。
市场人士预判该案较大概率以庭外和解收场,耐克修改或撤回争议配色,或双方倒推签署正式联名协议将侵权款转正,亦不排除耐克强硬应诉展开长达数年的商标有效性挑战。无论结局如何,这起“橙绿红条纹引发的千亿级品牌对决”,已然为跨国企业的商标资产运营与跨界营销合规上了昂贵的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