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中院就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 Vuitton Malletier,简称“LV”)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茉莉奶白使用的花形logo侵害LV四叶花卉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其主体公司被判决赔偿LV经济损失1030万元。
这一结果迅速登上热搜,令众多网友愤愤不平。大家纷纷质疑法院判决,支持茉莉奶白上诉,理由包括四叶花卉图形太普遍、LV也是抄袭中国“老祖宗”审美、箱包和奶茶不存在行业竞争关系等等。
那么,法院判决究竟是否合理?法律逻辑与公众直觉为何会产生冲突?事实上,法院与网友关注的并不是同一个问题。
四叶花卉图形起源于哪里?这讨论的是图案的文化来源,其实与法律无关,但却一下子把商标侵权官司上升为中西方民族文化的较量。网友们将西方品牌logo与中国传统纹样对标,如纪梵希(GIVENCHY)回字纹与中国商周青铜器上回云纹的雷同,思琳(CELINE)“双C”图案“撞脸”清代寿字纹等。这场“鉴抄大会”中,西方各大奢侈品牌被斥作“文化小偷”。
一旦官司被置入“国际大牌欺负本土小品牌”的语境,舆论就不自觉地倒向弱势方。大家认为LV“赢了官司、输了人心”,还给茉莉奶白送了一波流量。后续延伸出的“江苏一鸭血粉丝店曾被LV起诉”相关报道,更点燃了全网怒火。但内情却鲜有人知:LV真正起诉的是这家店铺老板曾经营的一家餐吧,由于共用过营业执照,导致鸭血粉丝店被误以为是被告方。
讨论很热闹,却很少有人去真正理解法律的逻辑。LV为什么在一审判决中胜诉?因为现行商标法保护的重点,不是图案的文化来源本身,而是品牌的识别效应。判决关注的不是四叶花卉图案的起源,而是消费者会不会因此混淆服务来源,会否误以为商品之间存在授权、联名等商业联系,以及这种使用是否实际攫取了原本属于商标权利人的商业利益。
长期以来,四叶花卉图案已经和LV品牌形成了稳定的对应关系。当餐饮店售卖的蛋糕直接出现LV老花纹样,顾客奔着蛋糕的“高级感”来打卡消费,店铺就可能构成对LV的侵权。而茉莉奶白的商标注册申请屡被驳回,原因也正是如此。
也有人质疑,为什么跨行也算侵权?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对已注册驰名商标实行跨类保护,防止其他品牌在不同领域借其影响力“搭便车”,这是LV能够跨行业起诉的基础。当下的商业环境中,越来越多的品牌售卖的不只是产品,更是审美风格和生活方式。海底捞做美甲、宜家做餐饮……当品牌跨行服务日趋普遍化、多元化,商标保护的边界必然不断扩展。
有网友不服气:你说LV注册在前,我说中国老祖宗用了几千年。可传统纹样的诞生,跟商标注册压根是两码事。我国商标法遵循“申请在先”为主、“使用在先”为辅的原则,不看图案起源,看的是谁先布局、谁合法注册。规则面前,不分品牌国籍。
“新百伦”案就是典型。New Balance进入中国市场时未及时注册中文商标,其译名“新百伦”被他人抢注,自己反而因大量使用该名称被告侵权,最终败诉赔款500万元。这恰恰说明了法律对于市场公平的重要意义。
因此,对于这起商标侵权案,我们不能只看到“以大欺小”和“文化之争”,更重要的是理解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究竟在保护什么,而不是你说你的我说我的——公众追问的是文化来源和情感正义,法院处理的是商标识别和市场秩序。不在一个层面的争论,永远无法达成共识。
说到底,在商业世界里,尊重游戏规则,才是保护自己最好的方式。当然,法律规则的演进,也需要持续回应公众对于文化共享、商业公平和知识产权边界的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