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度闯关创业板折戟后,浙江德斯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斯泰”)卷土重来,欲再度冲击资本市场。近日,证监会官网显示,公司已启动上市辅导,辅导机构为东方证券,而公司前次IPO的保荐机构为国投证券。回溯前次冲A历程,北京商报记者发现,彼时,公司存货规模持续走高、现金分红等事项曾被深交所追问,此次再度IPO,上述事项会否再度成为“拦路虎”,目前还尚不得知。

系三度闯关IPO
前次IPO撤单一年半时间,德斯泰重启冲A进程。
据悉,德斯泰成立于2006年1月23日,注册资本约8013.63万元,公司主要产品有PVB树脂粉、PVB玻璃中间膜、PVB光伏组件及新能源电站。
实际上,在本次启动上市辅导前,德斯泰曾有过两次冲击创业板上市的经历。
具体来看,德斯泰2019年就曾向创业板发起冲击,不过在被抽中现场检查后撤单;2023年6月公司创业板IPO再次获受理,并于当年7月进入问询阶段,但于2025年1月主动撤单,冲A折戟。
新智派新质生产力会客厅联合创始发起人袁帅表示,对于多次闯关IPO的企业,监管层往往会在常规IPO审查标准的基础上,叠加对企业过往申报问题整改情况、上市意图真实性、经营稳定性等维度的重点关注。
从股权关系来看,叶卫民直接持有德斯泰19.11%股份,是德斯泰的控股股东;叶卫民、齐玲锦、叶新棵合计控制德斯泰47.88%股份,共同为德斯泰的实际控制人。
前次IPO招股书显示,齐玲锦系叶卫民妻子,叶卫民和叶新棵为父子关系。
追溯德斯泰过往业绩表现,2021—2023年,德斯泰实现营业收入分别约为7.01亿元、13.66亿元、13.76亿元;对应实现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5812.46万元、9431.66万元、1.44亿元。
存货增加情况曾被追问
在前次IPO首轮审核问询函中,德斯泰存货增加情况曾引发监管关注。
从彼时披露的招股书来看,截至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约为2.27亿元、2.93亿元、6.5亿元。其中库存商品占比超过50%。对此,深交所要求德斯泰说明原材料及库存商品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性。
另外,德斯泰现金分红的情况也曾被深交所追问。
据了解,德斯泰于2020年现金分红3888.75万元,其中叶卫民直接获得850.11万元分红款。
而叶卫民曾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于2020年6月通过分红的方式在向叶卫民应付股利中扣除了其对公司占用的资金。对此,深交所要求德斯泰说明分红方案是否合法合规、报告期内实施大额分红的原因、是否主要为解决叶卫民资金占用款项归还而实施等。
彼时,德斯泰表示,公司决定对股东进行现金分红,系对股东进行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考虑到前次申报撤回后IPO进程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回报投资者的信任及支持以及稳定投资者信心,公司于2020年进行了现金分红。股东取得的现金分红,经过了公司内部决策程序,系股东合法收入,上述分红在客观上解决了实际控制人叶卫民资金专用款项归还的问题,但非主要为解决实际控制人叶卫民资金专用款项归还而实施。
前次IPO时,德斯泰拟募集资金约为4亿元,将用于公司年产40000吨PVB功能膜项目。
针对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向德斯泰方面发去采访函进行采访,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公司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