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300796)7月6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铜陵贝斯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贝斯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公司“罚单不断”,对象涉及公司子公司、实控人。

公告显示,经铜陵市应急管理局调查,铜陵贝斯美20000吨/年特种醇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项目办公楼、项目控制室、公用工程楼五、公用工程楼六、南门卫室等建筑物已开展建设,合成气单元、特种醇装置主装置区部分设备已安装。
鉴于铜陵贝斯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积极改正违法行为,尚且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同时考虑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履行是把控源头本质安全的底线,铜陵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对铜陵贝斯美给予责令停止建设、并处人民币450000元(肆拾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贝斯美表示,公司对该事项高度重视,对发现的问题积极迅速整改,铜陵贝斯美已全额缴纳4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铜陵贝斯美提交的年产20000吨特种醇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已获得铜陵市应急管理局同意,已取得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特种醇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建设将继续有序开展。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公司“罚单不断”。
4月2日公司公告,因涉嫌未按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实控人陈峰被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同时被处以合计450万元罚款。据公告,陈峰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按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及隐瞒其持股信息变动情况。

贝斯美近期公告表示,截至6月16日,实际控制人已及时足额缴纳罚款,已完成整改。
今年4月3日,贝斯美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法院判决书的公告,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化工”)通知,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做出《刑事判决书》,判决永安化工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已缴纳);判决同案被告员工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已缴纳);同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排污有关的活动。

公开资料显示,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涵盖自产农药业务、农药出海业务和碳五新材料业务三大板块。
7月6日晚间,贝斯美还披露一份高管任职变动公告,衣帅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公告披露日,衣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来源:读创财经